答:对于人员的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上要求:
(1)各类人员均统计全年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
(2)科技人员在指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3)研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研发人员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人力资源统计需企业出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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