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商标不使用方面的裁决
在Little Brown Box Pizza, LLC诉DJB案(2024 FC 1592)中,加拿大联邦法院审判庭最近的一项判决为第45条/简易撤销程序中可作为商标未使用理由的特殊情况问题提供了指导。法院的分析和结论对那些希望在加拿大经营特许经营店并首先在加拿大获得商标注册的非加拿大品牌所有人尤其有用。这些品牌所有人应当注意,除非他们能够证明“特殊情况”可以作为不使用的理由,并且符合联邦法院现在制定的准则,否则他们的注册可能会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加拿大的法律根据加拿大的商标法,商标注册三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