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专利商标局将接受广告标语注册
巴西《工业产权法》(第9.279/96号法律,“BIPL”)第124条第VII款规定,禁止注册“仅用作广告手段的标志或表达方式”。因为对该法律规定的解释过于僵化,例如,有时忽视了商标中除被视为广告标语之外的其他元素,有时假定商标申请将来将仅被用作广告标志使用,巴西专利商标局(BRPTO)一直受到各种批评。然而,一个重大转变即将到来:该机构最近宣布修改其对第124条第VII款的解释,这为其分析包含广告元素的商标的可注册性提供了新的指南。客观地说,将于11月27日在BRPTO的《商标手册》中实施的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