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津巴布韦发明人(法庭申请人)Tawanda Mahanzu向本国知识产权法庭(IPT)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其对津巴布韦专利局(ZIPO)将特定类型发明归入不能获得专利权行列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2018年11月28日,该申请人针对其名为“纸币追踪与存款实施方法”(Banknote Possession Tracking and Deposit Enforcement Methods)的发明向ZIPO递交了专利申请。该发明主要涉及由计算机系统实施的、用于解决现金短缺问题的商业方法。该专利说明书描述了代币(可兑换纸币和硬币)的使用。此种代币可用于追踪纸币和硬币财产。
该申请人表示,在递交了专利申请之后,其收到了ZIPO的通知。该专利局告知申请人其专利申请符合受理的标准,而且应按照规定的方式来进行公开。随后,该申请人缴纳了申请公开所规定的费用。他认为ZIPO并没有对其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仅仅在通知该申请符合受理标准之前对申请进行了形式审查。
在向法庭提交的宣誓书中,Mahanzu表示,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ZIPO曾通知其商业方法(以及其他发明,例如软件和数学方法)在津巴布韦是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在仔细查看相关适用法律(《津巴布韦专利法案》)之后,该申请人发现ZIPO的做法完全不符合该法案中任何条款的规定。该法案列举了可获得专利保护的客体:具备新颖性、实用性以及非显而易见性的技术(不论其是否能产生实际作用)、方法、机器、产品或物质的合成以及相关改进。与其他国家(例如南非)的专利法律不同的是,该法案并未明确将商业方法和软件归入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客体的范围之内。
有鉴于此,该申请人辩论道,新的商业方法符合法案中可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规定。该申请人立即向法庭递交申请的目的在于挑战ZIPO拒绝为商业方法授予专利保护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来说,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ZIPO将上述类型的发明归入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客体行列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越权行为),而且会侵犯到申请人在宪法方面享有的相关权利(例如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权利、财产权利以及选择和从事任何职业、贸易或职业的权利)。
Mahanzu认为,法案中关于发明定义的短语“不论其是否能产生实际作用”( whether producing a physical effect or not)表明抽象概念(例如纯粹的商业方法)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同时这也减轻了审查员必须确定抽象与非抽象概念之间界限的负担(例如考虑一项发明可能产生的技术效果等因素)。
该申请人已请求IPT制止ZIPO将法案中并未作出例外规定的客体纳入不可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行列的做法,并宣布该做法是非法的而且会侵犯到自己依据宪法理应享有的权利。
ZIPO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事务的负责人(法庭申请的被告之一)对该法庭申请提出了抗辩。该负责人认为申请人对ZIPO的做法存在误解。这位负责人不认为ZIPO的做法属于越权行为,其表示ZIPO一直在按照法案的规定来受理津巴布韦的专利申请。在抗辩宣誓中,该负责人表示,Mahanzu对ZIPO做法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而且没有权威性的依据。
此外,ZIPO对该事件的描述与Mahanzu的表述存在着极大的差异。ZIPO的负责人表示,该申请人实际上并未缴纳规定的费用,因此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放弃。该负责人还表示,ZIPO并未就发明的可专利性对Mahanzu作出任何决定。因此,不能作出ZIPO没有对专利申请进行事实性审查的结论。
由于IPT还未对该案件作出判决,因此感兴趣的各方可对该案件持续保持关注。(编译自www.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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