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等国批准《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吉尔吉斯斯坦等国批准《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6日

2020年10月15日,吉尔吉斯斯坦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交存了《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的批准书。

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分别于2020年5月5日和5月11日通过了关于批准议定书的法律并批准了该议定书。但迄今为止,吉尔吉斯斯坦是第一个向WIPO总干事交存批准书的欧亚专利组织(EAPO)成员国。

EAPO各成员国于2019年9月9日通过了该议定书,引入了欧亚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以及已经存在的区域发明保护制度。

EAPO共有8个成员国,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迄今为止,已签署该议定书的EAPO成员国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和塔吉克斯坦,其余两个成员国白俄罗斯和土库曼斯坦的代表团则宣布其已执行加入议定书所必需的国内程序。

该议定书将在第3个国家交存批准书的3个月后对已经批准或加入该议定书的前3个国家生效。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中,议定书将在该成员国加入或交存批准书3个月后生效。

根据议定书,欧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将直接或通过欧亚专利组织成员国的国家专利局向欧亚专利局提交。所有申请人都必须遵循统一的审查要求,必须仅使用EAPO的官方语言——俄语,并支付统一的程序费用。一旦获得批准,欧亚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5年,自申请日起算,并可延长5年,最多可延长4次。因此,最长保护期不超过自申请日起25年。(编译自www.petosevic.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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