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从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和南宁市工信局近日联合印发出台《南宁市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资金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实施,将积极引导驻邕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有效缓解南宁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题,加快推进科技和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建设。目前,南宁市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资金池铺底资金已达1600万元。
据了解,为推动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资金池贷款模式的实施,三部门根据《方案》共同设立风险资金池,创新设计“银、政、企”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贷款业务品种,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通过增加信用、分担风险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加强科技和知识产权要素与金融创新结合,促进科技和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
《方案》明确,南宁市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资金池(以下简称风险资金池)贷款模式是指南宁市中小企业贷款平台根据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和南宁市工信局的推荐,对南宁市中小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或股权出质,或组合担保方式,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企业自愿缴纳助保金、南宁市科技局专项资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资金和南宁市中小企业贷款平台配套资金等构成的风险准备金,共同作为风险保障支持中小企业的增信、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的模式。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还对获得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和评估费补助,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方案》要求,申请风险资金池贷款扶持的中小企业应属以下范畴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培育企业;通过国家科技部评价且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及后备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以及南宁市知识产权入库企业;其他属于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南宁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范畴的企业(产业范围包含研发设计、生产性租赁服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创新型产业)。同时,申请风险资金池贷款扶持的中小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入池条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宁市依法纳税,企业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的融资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具备良好的企业征信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含中型)企业及以下标准;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体系、自治区或南宁市信用体系中信用记录良好。(刘万娴、何正君、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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