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一直热衷于为那些试图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市场的科技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为此,塞浦路斯专门打造出了一个颇具吸引力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帮助众多企业能够从自家宝贵的知识产权资产之中获益。具体来讲,塞浦路斯为那些以创新带动发展的企业提供了非常优惠的税率,而此举也得到了欧盟成员国以及所有主要知识产权条约和协定的缔约方的支持。
知识产权盒制度有时候也会被称作为专利盒制度,其可以提供一种覆盖范围广泛且对于企业而言极具诱惑力的税收制度。根据该制度的框架,当企业通过对外许可、销售或者转让“符合规定的知识产权”而获得收入时,塞浦路斯政府会降低上述收入所适用的税率,并以此来激励这些企业继续开展更多的研发创新活动。
此外,塞浦路斯还对本国涉及知识产权注册和保护工作的法律进行修订与完善,以使这些法律能够与欧盟所采取的准则保持一致,在最大程度上为全世界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保护。
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一词包含任何思想创造的成果,例如软件程序、具有创新性的算法和公式、发明、商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生产方法、市场营销理念、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图像、名称等。
塞浦路斯的知识产权盒制度
2016年,塞浦路斯众议院批准通过了全新的《所得税法案》,以使该国涉及如何就知识产权资产所带来的收入进行征税的规定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第5项行动计划》以及欧盟出台的最新细则保持一致。根据相关规定,塞浦路斯全新的《所得税法案》适用于所有在2016年7月1日以后出现的知识产权资产。
外国企业可否将手中的知识产权转移到塞浦路斯
毫无疑问,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外国企业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由于知识产权资产通常都是“无形的”,因此这一特质使得企业能够非常轻松便捷地将这些知识产权资产在采取不同司法制度和税收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转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跨国企业都在尝试将手中的知识产权资产转移到那些位于可提供税收优惠的国家中(诸如塞浦路斯)的子公司。
知识产权盒制度的分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世界各国所采取的知识产权盒制度可以分成下列两类:
-针对符合规定的全部收入直接降低应税税率(法国、荷兰以及英国所采取的模式);
-先减免一定比例的收入后再进行征税(塞浦路斯、西班牙、卢森堡、比利时以及匈牙利所采取的模式)。
塞浦路斯知识产权盒制度中的主要定义
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
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指的是人们为了促进自身业务发展而获得的、开发出的或者挖掘出的知识产权资产(但不包括与市场营销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来自于研发活动的知识产权资产。
符合规定的收入
符合规定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而获得的版权收入、通过对外许可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通过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而获得的保险或者赔偿收入、通过出售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而获得的资本收益。
符合规定的成本
符合规定的成本指的是在每一个纳税年度中因开展研发活动而带来的全部成本。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符合规定的成本需要完全或者专门用于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改进或者创造活动,并且要与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存在着直接的关联。符合规定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与薪酬、直接成本、安装用于开展研发业务的设备所带来的一般费用、与外包给非关联方的研发工作有关的成本。(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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