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委内瑞拉知识产权局(SAPI)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了一系列全新的官方决议。这些决议将会为委内瑞拉带来新的商标撤销程序。而本文将会对此作出总结。
当前,如果人们想以“未使用”为由提出商标撤销请求的话,那么其必须要证明自己所拥有的合法权益。而根据新的条款,提出请求的一方将无需再提供任何能够证明自己正当利益的证据。换句话来讲,根据新的条款,所有人都能够以“未使用”为由提出商标撤销请求。
此外,按照以前的法律规定,商标所有人似乎也没有机会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新的条款对此作出了改进,即商标所有人和提出撤销请求的一方均可以提出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同时也没有明确规定商标所有人必须要承担起全部的举证责任。
实际上,上述变化都属于委内瑞拉全新《工业产权法草案》中的一部分,而该草案在获得正式批准之前还要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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