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格力与奥克斯)终于靴子落地。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执行裁定书: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异1150号执行裁定,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格力与奥克斯首次交锋。时间拉回到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列出8个不合格的奥克斯空调型号。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公开举报,双方随后进行了多个回合的隔空交锋。
2020年4月10日,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奥克斯被认定存在虚假宣传,被罚10万元。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KFR-35GW/ZC+2型号空调检测发现,其能效3.21W/W,能效等级3级。而其标注制冷量3550W、输入功率989W、能效比3.59W/W,能效等级2级,实际检测与其能效标识上的信息不符,认定存在虚假宣传。
而举报事件仅是格力和奥克斯产权诉讼往来的缩影。
2014年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称后者旗下空调商品存在6项专利侵权。此案件历时3年,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专利无效审查等所有的专利维权的法律流程,于2017年二审最终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人民币230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这只是个开始。2015年,格力上诉奥克斯“极客”壁挂机侵犯格力“画时代”多项自主专利权。2018年终审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共人民币600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格力和奥克斯的专利纠葛,至此还没有结束。2017年,格力电器公告称奥克斯和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肆意生产、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8个型号空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查明,包括奥克斯黄金侠、极速侠、极客等在内的10余款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三件产品专利权,判决奥克斯共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4000万元。
这一判决不仅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新记录,也让“知识产权保护”一词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判决生效后,奥克斯又提起执行异议。
如今,耗时近三年的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执行裁定书,驳回宁波奥盛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众所周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于企业之间的专利战,业内人士指出,企业新技术研发靠的是研发人员夜以继日的攻坚克难,而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如若一家企业总是在研发技术方面“降成本”,产品总是搭载着“偷”到手的技术而不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就是对知识产权蔑视,更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希望所有企业都能牢牢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创新谋未来。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432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