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山西晋城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晋城中院与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致力于建立机制创新、衔接顺畅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深度融合。
一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邀请市场监管局专业执法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对部分起诉至法院、适合调解或者通过行政执法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委派或委托至市场监管局调解或调处。
二是建立法律咨询机制。市场监管局邀请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担任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员,对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查、授权确权实质要件、侵权判定等进行指导,促进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相统一。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就执法办案中的知识产权疑难问题或新类型案件进行研讨,相互邀请资深法官、行政执法专家进行业务交流和指导。共同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综合报告,让社会公众及企业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现状与趋势。
四是建立协助办案机制。中院可发公函或者开具律师调查令,向市场监管局调取案件相关证据。市场监管局也可根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需要,请求中院提供多种方式的法律支持和指导,实现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与高效处理。
五是共同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在街道举办知识产权系列讲座,给辖区企业和居民进行知识产权普法,针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讲座,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水平和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樊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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