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印度尼西亚政府一直在号召商标与版权所有人尽快前往该国的海关和国内货物税总局(DGCE)来完成相关的知识产权备案工作。为了阻止那些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和版权的假冒商品在国内流通,印度尼西亚政府专门建立了一套用于规范商品进出口的海关备案系统。2018年6月21日,根据印度尼西亚政府颁布的第21号政府条例以及第40/PMK.04/2018号财政部条例,这套备案系统正式投入了使用。不过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DGCE只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备案信息来在第一时间中止涉嫌侵犯商标权和版权的货物清关工作,而如果涉及到了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那么此时仍将需要司法部门的介入。
根据印度尼西亚政府的规定,向DGCE提出备案请求的申请人必须要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该申请人就是相关已注册商标或者版权的所有人;以及该申请人的居住地必须是印度尼西亚。当然,来自其他国家的商标所有人也可以委托印度尼西亚当地的律师或者代理机构来向DGCE提交备案申请。一般来讲,获得DGCE批准的备案记录档案有效期是在1年左右,并且申请人能够在到期后进行续展。
根据这些备案记录,DGCE的工作人员将有权暂时停止某些涉嫌侵权的货物的进出口程序。如果DGCE的工作人员在海关现场检查环节中或者是根据DGCE的知识产权备案记录分析并找到了充足的侵权证据,那么这些工作人员会立即向商标以及版权的所有人发出一份中止清关程序的通知。而商标以及版权的所有人则应该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2天内向DGCE进行确认,并以银行或者保险担保的形式来向DGCE提供大约1亿印尼盾(约合7200美元)的保证金。在此之后,商标和版权所有人应该继续向印度尼西亚的商事法庭提出中止清关的请求。如果证据确凿的话,那么商事法庭将会向DGCE发出一份中止清关的书面命令。
不过,如果涉嫌侵权的货物已经通过海关的检查,那么此时DGCE就无权再采取任何的措施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根据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如果这些侵权货物已经流入到了该国境内,那么这就会被看成是一种刑事犯罪,并因此需要以其他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2020年年初,DGCE在一个卡车集装箱中发现了将近85.8万支标有“STANDARD AE7”商标的假冒钢笔。“STANDARD AE7”是一家名为PT Standardpen Industries公司的注册商标。据测算,DGCE在泗水港口丹戎佩拉克查获的这批假冒进口商品的估值高达10.2亿印尼盾(约合6.8万美元)。
可以看到,DGCE所打造的这套海关备案系统确实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货品一事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些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准备通过印度尼西亚海关时,DGCE凭借这套备案系统可以立即向商标所有人或者版权所有人发出通知。截至2020年1月,该系统已记录了至少7件商标的详细信息。
对此,DGCE表示,这个系统不仅可以还用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还能阻止那些假冒制品对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例如某些仿制药品、化妆品和汽车零部件等。更重要是的,通过坚持不懈地打击假冒侵权制品和行为,DGCE可以让制假贩假者们感受到足够的威慑力。因此,这种能够让DGCE按照职责及时中止假冒制品通关的制度会让所有的商标和版权所有人以及广大的消费者都受益匪浅。(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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