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对泸州市曲酒三厂、河北花冠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河北花冠)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泸州老窖公司)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泸州市曲酒三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4万元,河北河北花冠就其中的34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被告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发现近似商标标识,泸州老窖索赔100万
泸州老窖公司诉称,2016年3月,在成都举办的“第94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期间,泸州老窖公司发现在锦江宾馆展区的“洋河镇南洋酒业.泸州曲酒三厂”展位及现场发放的宣传册中有涉嫌侵权的“百年老窖198630窖雅韵(红色、蓝色)”“百年老窖30(红色、棕红色)”“百年老窖A8”酒在宣传、招商。2017年3月,在成都举办的“第9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期间,泸州老窖公司在岷山饭店展区“四川省泸州市曲酒三厂.贵州茅台镇花冠酒厂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镇海蓝之尊酒厂有限公司”展位发现有涉嫌侵权的“百年老窖60窖藏(红色、黄色)”“百年老窖酒30”“百年老窖30窖藏”等酒在宣传、招商。
泸州老窖公司认为,上述被诉侵权酒侵犯了其第11982878号、第6767472号、第676747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将曲酒三厂与河北花冠公司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余元,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成都中院指出,该案中,被诉侵权产品与第11982878号、第6767472号、第6767473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种类相同。因此,因上述9款被诉侵权酒上使用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来源于泸州老窖公司或误认为其来源与泸州老窖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曲酒三厂与河北花冠公司公司的行为属于商标法上的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商标的商标侵权行为。
因该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曲酒三厂属于商标法所认定的恶意侵权,故一审法院对泸州老窖公司主张对曲酒三厂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成都中院判决曲酒三厂赔偿泸州老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4万元,河北花冠公司就其中的34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被告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曲酒三厂、河北花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四川高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泸州老窖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川高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因泸州老窖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因曲酒三厂、河北花冠公司的侵权行为所受的损失或曲酒三厂、河北花冠公司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及涉案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情况,四川高院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窖打响商标保卫战,曾起诉87家超市
同样因为商标被侵权,泸州老窖公司曾将泉州87家中小型超市乃至海淀区某蔬菜店诉至法院。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商标权利人权利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为了捍卫“老字号”泸州老窖名优白酒的商标权益,老窖公司多次进行商标维权行动。根据天眼查显示,泸州老窖公司曾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1774起。
据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截止目前,泸州老窖公司共申请注册了4808件商标,包括“泸州”“泸州老窖”“国窖”“泸州陈窖”“泸州贡”“泸头”“柒泉”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
经过检索,与“国窖”有关的商标共有258件,包含“国窖”“国窖1573酒香堂”“国窖;1573”“国窖1573”“国窖荟GUOJIAO CLUB”“国窖1573 7星盛宴”等商标。早在1997年,泸州老窖公司就申请注册了第1209361号“国窖”商标。(朱艺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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