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9版权领域大事件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盘点2019版权领域大事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2月3日

黑洞照片事件受关注:共建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2019年4月10日,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真实影像在全球六地同步发布。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与“事件视界望远镜”项目团队共同发布了这一重大成果。然而,这张能够让人们一窥5500万光年外黑洞真容的照片,却意外折射出国内网络图片产业长期存在的版权保护“盲区”。

黑洞照片发布当晚,中科院院士武向平就向外界解答了黑洞照片的版权归属。他表示,黑洞照片是由200多位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一旦发布,全世界都可以使用,媒体使用时只需要标注出处为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即可。2019年4月11日,却有网友发现国内图片平台视觉中国“买下”了黑洞照片版权,并对该照片的商业使用行为收取版权费用,这引起社会广泛质疑。有更多人士披露,视觉中国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图片“据为己有”,再以高价出售,且大行“碰瓷式维权”,动辄高价索赔或要求签订图片使用包年合同。这样的情况也出现在IC photo、全景视觉等图片平台上。

随后,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被天津网信办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视觉中国也发布致歉信,表示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并将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水平。

此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网络图片产业版权保护的大讨论,也成为了一次集中整治图片市场版权秩序的大行动,引导全民尊重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良好契机。对此,事件爆发的第二天,国家版权局称将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剑网2019”专项行动中,把打击图片侵权与倡导诚信维权作为抓手,采取保护合法、整治非法、规范秩序三方面措施,在创新版权监管模式、强化司法保护、加强企业行业自律等方面重点突破,切实推动图片创新运用,营造健康的行业生态。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则表示愿意与图片使用方配合,寻找一个简易、公平、相对合理的机制,加强发挥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中国互联网协会版权工作委员则表示将通过多方联合行动,共同推动网络图片版权保护,研究起草《互联网行业图片使用指导价格》,推动构建互联网平台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机制。

在黑洞照片事件发生后,北京市率先召开图片行业会议,部署图片专项版权整顿,对全市主要图片服务企业开展了图片版权和内容的专项检查。此次整顿工作的第一阶段即筛查在线图片2.6873亿张,下线权属不清和内容存疑的图片300多万张。同时要求,针对不同权属的图片内容,图片企业应明确标示收费项目类别,对公关宣传类、设计加工类以及公共领域作品进行单独标示,明示收取服务费,图片营销和权属关系进一步公开、透明。自查整顿中,多家图片网站尝试推出低价图片,并对各类媒体报刊杂志提供了优惠价格折扣,以满足媒体类客户实际需求;或面向自媒体及小微企业推出了有针对性的价格体系和服务等。

2019年底,“剑网2019”专项行动收官。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图片企业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片企业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推动了相关企业严格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合理合法维权,通过各界努力,共同构建起健康有序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李杨芳)

网络版权产值创新高: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2006年至今,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已经崛起成为推动我国版权产业振兴的核心支柱,以及驱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并在全球网络版权产业格局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2019年4月,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8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7423亿元,同比增长16.6%;整体用户付费规模接近3686亿元,同比增长15.8%。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国版权环境的持续改善,以及产业界的持续创新。十余年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由乱而治,企业正版化运营以及用户为正版付费的理念深入人心,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与广告收入双轮驱动的商业模式已经形成。在此基础上,面对充满变化的国内外形势,以及不断迭代的业态模式,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积极进行结构调整、运用新兴技术、提升创作质量、布局海外市场,以此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当前,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网络视频仍是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的三大支柱,三者合计贡献85%的网络版权产业份额。与此同时,短视频、直播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迅猛,在短视频领域,抖音日活跃用户数已突破4亿,快手携手传统媒体动作频频;在直播领域,头部平台虎牙、斗鱼已接连美股上市。这些新业态的市场份额占比显著提高,已经成为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的重要支点,推动整体产业结构更为多元化。新兴业态也在与传统业态持续融合,短视频、全景直播等被纳为新闻报道的有益补充,为新闻媒体吸引更多用户,游戏直播、音乐短视频、VR/AR游戏等领域的增长潜力巨大。

此外,我国网络版权产业以用户付费与广告收入双轮驱动的盈利模式进一步稳固。与2016年相比,2018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规模在3年时间内增长近1500亿元,用户付费规模占整体市场规模的比重也从2016年的44%增到2018年的近50%。尤其是网络视频、数字阅读、在线音乐等领域在持续加强付费用户的运营,开展了超前点播、会员用户资源福利等丰富的变现尝试。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版权保护的护航。不断加强保护才能促进产业更好发展,与此同时,面对不断变化的产业发展形势,保护手段也需得到丰富和优化。

自2005年开始,我国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在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新闻转载、应用程序商店、网络图片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提升了网络企业的版权意识,不断优化的网络版权环境保障了网络版权产业快速发展。在不久前收官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中,各级版权执法部门会同网信、通信、公安等部门,开展多个领域专项整治,共计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0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075万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450件,有力规范了网络版权秩序。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出席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时表示,接下来,在版权工作中将重点实施对网络版权的严格保护,做到在力度上加强保护,在范围上全面保护,在程度上适当保护,在效果上有效保护,建立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生态,培育发展版权重点特色产业,不断推进网络版权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李杨芳)

电影《哪吒》票房刷纪录:树立国产动画电影标杆

2019年暑期档,一部《哪吒之魔童降世》(下称《哪吒》)的上映,让国产动画电影的票房与制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经过数轮点映、口碑不断发酵,《哪吒》于2019年7月26日正式上映,猫眼数据显示,截至8月1日,电影累计票房已突破13亿元,豆瓣评分8.8、猫眼和淘票票评分均在9.5以上,最终总票房超50亿元。

《哪吒》的出世,提升了我国动画电影的市场信心与国风三维动画的创作信心,意义重大。每年的北美电影票房前十中,一定有两三部动画电影,有时动画电影甚至占据半壁江山。相比之下,我国动画电影长期处于蛰伏状态。《哪吒》横空出世,一扫阴霾,帮助大家坚定了信心,对我国动漫产业、电影产业,甚至对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都有很重要的启示,已经远远超越了“国漫”这一概念范畴。

《哪吒》的成功,带给业界更多思考。从文化层面看,一个国家的兴起,一定会伴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将传统文化元素结合新时代的审美观和价值观进行二次创作,美国的迪士尼走的就是这样的道路。在我国,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人有新的审美观、价值观,将开启新一轮的创作。在此背景下,《哪吒》被视为一个标志,这是改革开放之后一代人对传统的解读,会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才投入到中国古典神话动画电影中。

除《哪吒》外,2019年,国产电影精品迭出,类型丰富,引领各重点档期,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春节档,《流浪地球》开启了中国科幻电影元年;国庆档,《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攀登者》深受观众青睐,赢得票房口碑双丰收。2019年12月31日,国家电影局晒出的“成绩单”显示,2019年全国电影总票房642.66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国产电影总票房411.75亿元,同比增长8.65%,市场占比64.07%。全年票房过亿元影片88部,其中国产电影47部。国产电影发展势头喜人。

国产电影昂首阔步前进的同时,也存在衍生品开发滞后等问题。《哪吒》上映后,由于正版衍生品开发滞后,且品类有限,导致盗版产品在电商平台热销。《流浪地球》的衍生品开发同样较为滞后。针对国产电影衍生品开发步伐跟不上电影热度的情况,业界建议,可以借鉴好莱坞的做法,电影上映前就将衍生品广泛推出,让消费者通过这些周边产品认识了影片角色,对影片产生浓厚兴趣,从而拉动影片的票房,减少开发滞后的现象出现。针对衍生品盗版情况,权利人要掌握主动,建立快速有效的衍生品销售渠道,在第一时间将高品质的衍生品送到消费者面前,和盗版争分夺秒,能有效遏制盗版行为。(侯伟)

“梦幻西游”诉讼终落幕:界定游戏直播画面属性

2019年12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对备受关注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驳回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多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据悉,该是国内第一例游戏厂商在诉讼中向直播者主张游戏画面权利的案件,被业界称为“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第一案”。

据介绍,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网易公司)发现华多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台上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认为其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经交涉未果,网易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1亿元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华多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均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网易公司上诉认为,一审判赔数额过低。华多公司上诉认为,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不构成作品,游戏直播应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一审计算赔偿的方法不合理。二审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申请了专家辅助人出庭陈述专业意见,双方诉讼代理人还就争议焦点向专家辅助人进行了交叉询问。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梦幻西游”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被诉游戏直播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情形,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并从直播业务中抽成获利,并非单纯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直接侵害了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网易公司要求华多公司赔礼道歉的理据不足,不予支持。关于该案赔偿金额,应综合考虑涉案游戏类型和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相关游戏直播许可市场情况、涉案游戏因素在直播平台获利中的贡献、维权费用等,可酌定为2000万元。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这一案件在业界引发高度关注。近年来,我国游戏直播行业发展迅猛,创造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发展前景。在巨大的市场前景下,游戏直播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诉讼频频发生,而这些诉讼既涉及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纠纷,也涉及游戏公司与直播平台或者短视频平台之间的争议,争议焦点复杂多样。尤其是在2019年,游戏直播行业诉讼频发、禁令申请不断,如《王者荣耀》引发的纠纷,斗鱼与虎牙之间的“恩恩怨怨”,吸引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针对游戏直播行业频频出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业内人士建议,首先,进一步细化著作权法的有关法律条文,顺应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新需求,破解实践中关于“独创性高低”的认定难题,重新审视“电影作品”“录像制品”的分类。同时,应明确在线内容分享行为的法律性质,并完善平台的版权治理,重新考察平台注意义务的认定。其次,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竞争秩序、提升契约意识等角度出发,理顺游戏直播行业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明晰作品使用规则和免责条件,出台一部专门性的涉及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以推动网络游戏直播行业有序发展。(姜旭)

AI生成内容陷纠纷:探讨人工智能“作品”性质

2019年12月底,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下称南山法院)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起诉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盈讯公司)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由腾讯公司研发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Dreamwriter创作的财经报道文章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上海盈讯公司未经授权通过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对外传播涉案文章构成侵权。这是业界首起认定AI(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构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

腾讯公司向法院起诉称,涉案文章由其工作人员使用涉案软件完成,涉案文章作品的著作权归原告。上海盈讯公司未经许可在涉案文章发表当日就进行了完全复制,并发表在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上向公众传播,此行为涉嫌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庭审中,上海盈讯公司认可腾讯公司主张的事实。该案主要审理焦点在于涉案文章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文字作品。对此,南山法院认为,涉案文章是否构成文字作品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独创性,而判断涉案文章是否具有独创性,应当从是否独立创作及外在表现上是否与已有作品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或具备最低程度的创造性进行分析判断。首先,涉案文章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其次,该文章的表现形式由腾讯公司主创团队相关人员个性化的安排与选择决定,其表现形式并非唯一,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因此,涉案软件技术上“生成”的创作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

AI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被越来越多地引入到艺术创作和文学创作中。而对于这些“作品”是否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能否拥有版权,业界一直存有不同观点。例如,此前,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下称菲林律所)起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被业界称为“首例AI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在该案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具备独创性并非构成文字作品的充分条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文字作品应由自然人创作完成,即使菲林律所主张的内容具有独创性,但仍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此案一审判决后,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有观点认同上述判决,但也有很多人提出,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于AI的生成内容保护处于“缺位”状态,AI研发人员的权利也处于“真空”地带,如果对AI生成内容的法律性质不进行调整和确认,恐不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对此,有专家指出,能否被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作品,首先需要判断其是否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判断表达是否为独立创作、能否在外在表现上与已有作品区分,并且要在最低程度的创造性上对其进行判断。人工智能是人的大脑和身体的延伸,只不过减轻了人的智力和体力劳动,这和传统从事自动化工业生产的机器发挥的作用并无本质区别。既然传统自动化机器生产的产品属于人的劳动成果,将人工智能生成物视为人的智力成果,即思想或者情感的表达,亦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此外,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备独创性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认定为作品并通过著作权法保护,有利于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同时激励人们研发能够减轻人的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能够生成具备独创性作品的人工智能,并利用该人工智能进行作品创作。(纪昭瑢)

“少年的你”遭指责:厘清融梗与抄袭之界线

2019年年底,由青年演员周冬雨、易烊千玺等主演的电影《少年的你》在上映后口碑不俗,上映13天票房即突破12亿元。不过,这部看似诚意满满的影片原著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却深陷“融梗”抄袭的指控,同时,影视改编作品等衍生作品与原作品是否能被独立看待,影视制作公司、演员本人及经纪公司是否该因原作品的版权问题而负有连带责任等话题,一并引发热议。

在电影上映前,有读者指出,《少年的你,如此美丽》在大致情节、逻辑链条等方面复刻了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经典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人物设定则与东野圭吾的另一部小说《白夜行》相似。电影上映后,业界关于原著小说“融梗”抄袭的讨论更是不断。不过,也有读者认为,《少年的你,如此美丽》在“校园霸凌”的主题选择以及相关具体情节的设定上,与东野圭吾的两部作品存在明显区别,只是某种程度上的撞题。

“融梗”是一个网络派生词,“融梗”的文学作品被认为在文字具体表述上往往与原著存在很大差别,但在故事演进的逻辑、线索的安排等方面则可能与原著相似度较高。网络文学的圈内人士认为,“融梗”不是简单的抄袭,而是将多部作品的情节、构思、创意等所谓的“梗”,通过重新创作,融合在一起,将“梗”融进在自己的作品里。在此次事件之前,《甄嬛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锦绣未央》等影视作品的原著小说也被指控行文多处糅合复制他人作品的情节表述,涉嫌“融梗”;《甘柴劣火》等自媒体作品则引发了大众对于“洗稿”深加工处理文章的侵权质疑。

2019年年初,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发布了《甘柴劣火》一文,该文讲述了甘肃省武威市原“火书记”被双开一事,组织文章的事实材料,大量取自公开报道,并在文章中注明了出处,这其中就有财新网记者王和岩采写的报道。在《甘柴劣火》一文的开篇,就有如下提示:“本文所有信息,均来自国内官方认可、可信赖的信源,敬请诸君知悉。”但在很多人看来,上述提示并不能为其免责,有读者还发文暗指该文抄袭财新网之前的报道。

此事一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关注,更是引发何为“洗稿”的大争议。其实,无论是“融梗”,还是“洗稿”,其与抄袭之间的界定长期处于模糊地带。以网络文学“融梗”为例,其与文学作品生产机制的发展有关。网络文学的生产机制是一条高强度、高耐力的写作流水线,如果不走高度类型化、模式化的套路,很难维持下来。与此同时,随着网络文学全版权开发的持续推进,网络文学创作者们集体共创、不断完善形成的“梗”可能被固化为某一知名小说作者的版权,这必然会引发不满争议。当网络文学的“融梗”之争进一步延伸至传统文学、影视、游戏等领域,则会给全版权开发埋下更多的定时炸弹。

因此,对于“融梗”“洗稿”和抄袭行为的性质界定,是有效解决纠纷的关键。进而,在还未定性原著小说是否构成抄袭的情况下就讨论衍生作品该不该被“连坐”,并没有任何可以落在实处的支撑论点。但不可否认,舆论也推促着文学在规范化之路上一步步向前。(姜旭)

短视频变现获认可:丰富版权内容商业化渠道

创作者全年共发布内容4.5亿条,总收入达到46亿元,其中三农头条小店在2019年前10个月内总营收突破2亿元;平台上有1900万人获得收益,其中500万人来自贫困地区。岁末年初,今日头条与快手两大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过去一年数据,让业界认识到短视频这一网民使用率最高的视频应用所蕴藏的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

近两年爆发的短视频产业,实现了300%的增长速度。短视频以其高渗透、高黏度传播重塑视频生态格局,而短视频生产者与用户边界的消融正在促成内容消费与生产的强连接。如今,短视频商业化探索不断深入,成内容营销新阵地,“短视频+”的商业模式风靡,广告、电商、内容付费是当前短视频变现的三种主要形式。

在短视频商业变现模式中,广告变现是最普遍的形式,短视频广告在激发用户兴趣、引发用户关注上逐渐与电视广告接近,成为品牌方和用户共同青睐的一种广告形式。此外,随着知识付费的崛起,短视频内容付费也逐渐兴起。这种模式更多见于综合性短视频平台与专业平台。数据显示,有14.1%的短视频用户购买过特定短视频内容,48.8%的短视频用户购买过视频网站会员。“看视频,逛店铺”的电商模式,同样备受业界青睐,目前,新媒体的红利正在从广告转向电商,未来,“新媒体+电商”将是一个标配。

2019年,“短视频+”商业模式正在加速推进,各平台同时尝试通过搭建内容交易平台、用户付费渠道等来实现多元变现。未来,随着对用户消费习惯及媒介接触状况等多维数据的进一步挖掘,将推动短视频商业化向更成熟的方向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短视频在扶贫方面有突出表现。作为通用信息平台,短视频平台能有效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如今日头条先后启动扶贫达人计划、智美乡村项目,为县城和乡村培训具有内容创作、运营能力的新媒体创作人才。今日头条上有4.3万个三农创头条号,覆盖600多个国家机构,300多家媒体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创作者,这些头条号通过付费专栏、头条小店、直播等工具变现,2019年前10个月,三农头条小店总营收突破2亿元,订单量突破500万。快手也成为了贫困县老百姓的“新农具”,这其中有很多是利用地方传统文化、非遗脱贫致富。快手推出的幸福乡村带头人计划,在2018年就培养了43位乡村创业者,全年总产值超过1500万元。2019年,快手发起了“非遗带头人计划”和“快手-苏工美非遗培训计划”,从非遗技艺培训,到非遗产品创新创作再到电商销售全链条覆盖。“互联网+文化”打造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脱贫新模式,短视频的商业与社会价值,正在获得更广泛的认可。

爆发式增长的短视频,已经成为互联网业务核心内容,如何促进短视频生态发展与保护,成为重中之重。面对涉及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业界关注司法在短视频这个新兴行业当中如何平衡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以及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独创性及平台责任是这类案件的关键,短视频已经随着技术的发展、资本的进入而成为了一个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短视频使公众拥有更加多样化的表达,同时也成为一些年轻人的创业方式,司法如果不给予保护,将会产生更多的侵权乱象。如何构建起一个健康的产业环境,还需要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平台、创作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窦新颖)

5G等新技术广应用:探索建立版权保护新规则

5G、区块链、人工智能……现代技术日新月异,改变着内容生产方式,催生了版权新业态。与此同时,新技术的应用让版权保护变得更为复杂,但也给这些新挑战带来技术解决方案,为版权产业打开无限的想象空间。把脉新兴技术,观潮产业变革,成为2019年的焦点话题。

2019年是5G商用元年,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开启,区块链、人工智能、VR、AR等新兴技术将获得更加简洁的技术实现路径,拓展出更加广阔的应用场景,进而推动内容传播与生产模式的深刻变革,甚至重塑多元产业的商业模式。

媒体融合即是5G技术落地应用的最佳场景之一。在5G技术环境下,云VR、AR、无限家庭娱乐、社交网络等与传媒业关系密切的应用场景获得深刻发展,传统媒体可以从重构用户关系入手,积极拥抱新技术,丰富社交化、智能化、移动化的产品矩阵,实现从“平面媒体”到“立体媒体”“沉浸式媒体”的升级。央视网打造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网络VR全景展馆、上海进博会上新华社的“5G背包+4K/8K+VR”全景超高清直播报道,均展现着5G技术为融媒体升级带来的新动能。不仅如此,5G网络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结合,还可以帮助媒体更加精准地采集新闻线索,并且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进行生产推送,更可以根据用户反馈,及时对信息生产进行调整,提高传播效果、提升传播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在推动版权产业不断提速的同时,也给版权保护带来诸多挑战。比如5G时代下大量AR、VR等智能硬件的出现,使得内容的传播不再限于传统PC、APP及OTT端;区块链的出现也使很多未经授权的内容可以通过联盟链、私有链等被迅速恶意传播,新的侵权形态及盗版链随时会出现,版权保护面临全球性挑战;AI自动生成内容也在不断挑战着现有的版权保护体系。面对这些新挑战,亟需探索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新模式,逐步建立起版权保护技术新规则。

但是,这些新技术在带来版权保护挑战的同时,也为应对这些挑战提供着可行的解决方案。区块链技术因具有去中心化、难以篡改、防止抵赖的技术特征,被积极探索应用于版权资产管理领域,尤其是链上数据电子存证,被普遍期待用以解决版权确权存证可信度低、维权溯源举证难的问题。目前国内已有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打造的智能版权大数据平台,支持全类型作品、全网络及全时段的版权监测,并能提供版权传播大数据分析、版权维权、作品认证等增值服务。与此同时,司法层面对区块链电子存证也呈现出更加包容的态度。不仅如此,面对网络侵权盗版日益呈现的片段化、阶段化、分散化、规模化、国际化等特点,水印技术、指纹识别技术、防盗链技术等一系列新兴技术的应用有效提高了盗版核验效率,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结合运用后,可实现从全网监测、态势发现、电子固证到实施处置的全流程版权保护。

相信在新技术背景下,通过“法律+技术”的深度融合,可以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并能为他人提供借鉴的版权保护生态体系和版权保护经验。(李杨芳、纪昭瑢)

《流浪地球》被盗传:共治院线电影盗版顽疾

一直以来,我国对保护电影版权的态度十分鲜明,这既是完善版权保护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我国电影行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2019年4月29日,公安部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部署打击2019年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成功侦办“2·15”系列专案工作情况。其中,扬州查破的特大偷拍盗录案,是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和销售网络的源头,打掉隐藏多年“幽灵机”,也为整肃院线电影版权生态打响了漂亮的头炮。随后,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整治被纳入“剑网2019”专项行动中,打击院线电影侵权盗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9年春节档期间,《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新喜剧之王》等8部国产影片的集中上映掀起贺岁观影热潮,这些影片在收获喜人票房的同时,却也遭遇到大规模网络侵权盗版。中国版权协会版权监测中心公布的盗版监测数据显示,春节档电影上映一周内,网络侵权链接已有1.5万余条,同时还出现了高清片源流出、侵权链接源头为海外服务器等问题,给片方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春节期间,国家版权局率先公布了2019年度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8部春节档上映电影均在列,要求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在大规模盗版爆发后,国家版权局立即部署中国版权协会版权监测中心等加大对侵权盗版的监测力度,安排重点保护影片权利人与监测机构建立对接窗口,并联合网络服务商紧急删除侵权链接。2019年2月10日后,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删除春节档院线电影盗版链接3万余条,盗版传播行为得到一定遏制。

不仅如此,公安部针对这一社会关切问题,迅速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2·15”系列专案侦办工作,迅速查明并坚决打掉了春节档高清盗版影片线下制作源头、线上传播网络、境内外勾连团伙,打掉了“麻花影视”APP、“范特西视频”APP等一批侵权问题突出、权利人反映强烈的盗版网站和APP。截至举行通报会时,各地公安机关共侦破影视侵权盗版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1人,打掉盗版影视网站361个、涉案APP57个,查缴用于制作高清盗版影片的放映服务器7台、设备1.4万件,涉案金额2.3亿元。“2·15”系列专案成功侦破后,电影高清盗版问题得到明显遏制,院线电影版权生态净化成效显著。

2019年国庆档期间,《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攀登者》《雪人奇缘》等4部国产电影集中上映,收获了超过68亿元的票房以及上亿观影人次,造就了“史上最强国庆档”。在国庆节前夕,国家版权局即发布了2019年度第六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北京市版权局、上海市版权局等监管部门同步发出预警,敦促网络平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户上传、分享和传播盗版资源。相比2018年国庆档院线电影网络侵权盗版首周监测数据,2019年国庆档院线电影网络侵权链接数量下降了近88%。

2019年,在院线电影版权保护方面,国家版权局会同各级版权执法部门、电影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建立起长效联动机制,事前预警“防漏”,事后精准“堵漏”,对侵犯电影版权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形成有效震慑。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针对跨境设立服务器盗版侵权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跨境执法协作,不懈严格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李杨芳)

IP授权受青睐:焕发文化产业经济活力

鼠年到来之际,与鼠有关的原创设计、IP授权、跨界合作怎能没有新玩法?作为近年来分量十足的“网红”,故宫文创基于藏传佛教中的吐宝鼠形象,打造了“金鼠迎吉”系列产品。凭借着吐宝鼠可爱的形象和吉祥富足的寓意,吐宝鼠新春刺绣福袋、吐宝鼠流沙杯垫等产品一经上线即受到消费者的热烈追捧。老牌国产动画IP《舒克和贝塔》经翻新制作后授权开发动作频频,舒克和贝塔还受中国建设银行邀请登上了“中国建设银行鼠年压岁金”的贺岁舞台。潮玩品牌泡泡玛特也不负期待,推出了PUCKY毕奇小肥鼠宝宝新年系列盲盒,全球限量3.3万套,俘获了大批网友的心。不仅如此,在本土文化内容建设逐渐做大做强、国际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国外许多与鼠有关的经典形象,诸如米老鼠、《猫和老鼠》等,也不免蹭一波鼠年热度,大力布局中国授权开发市场。

近年来,IP授权正在成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关注焦点及重要驱动力。“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5354家博物馆,76.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和1.8亿件套国有可移动文物,文物衍生开发具有雄厚的基础。”“过去的20年里,我国纸质图书总印刷数量增长29.8%,销售额增长413.72%。在融媒体和版权联动趋势下,传统图书正在通过授权开发开拓出更多的生产模式与使用场景。”在2019年的多个版权主题论坛上,上述数据被多次引用,这释放着一个鲜明的信号:结合我国丰厚的传统文化基础,IP授权凭借其创造性、创新性、感染力、聚合力等特性,走进寻常百姓家,越来越多的产品、品牌在IP授权衍生开发和融合发展中受益。

不过,需要正视的是,目前我国IP授权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根据国际授权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全球授权业市场调查报告》,2018年全球授权商品零售额增长至2803亿美元,其中以我国为代表的第五大消费市场产业规模逐年提升,销售额达到95亿美元,涨幅达6.7%,但与欧美、日本等授权产业几近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尚存在很大差距。这是因为国内IP授权运营仍存在两大症结:一方面,国内文化产业市场授权开发意识启蒙较晚,重视度与市场前瞻性不足。另一方面,国内IP授权开发缺乏系统化的专业运作,相关支撑产业未配备齐全,IP难以充分释放其价值。以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的博物馆文创开发为例,仅凭博物馆一己之力的开发模式并不可取,需要专业设计团队、运营团队以及资本服务机构的多方合力,但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博物馆仍缺乏这些方面的资源,文创开发尚处于单一阶段。

业内人士认为,要想让IP授权最大化发挥价值,还需提高从业者的授权开发意识、建立专业的授权团队、打通授权链条。与此同时,在全行业间搭建市场化、国际化对接平台,推进版权成果高效流转也至关重要。值得欣慰的是,近两年来,国内IP授权意识明显提高,在IP授权开发中已经实现了一些产品形态的新突破,产品品类显著增加,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当前,国家版权局正带头积极推进版权运用和价值转化,着力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体系。该体系将以国家版权局主办的版权博览会为龙头,以多个地方版权博览会、交易会、授权展为身翼,希望实现整合资源、彰显特点、相互补充和共谋发展。(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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