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几年里,土耳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工业产权法典》(第6769号法)的生效就是最好的证明。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已根据《2018年7月15日第4号总统令》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来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根据该总统令第367条款关于成立知识产权学院的规定,土耳其需制定一部条例来对学院成立的具体事务作出规定。2019年11月14日,《知识产权学院条例》被公布在土耳其《第30948号官方公报》上并在当日正式生效。
土耳其公布上述条例的目的包含如下几点:
对知识产权学院的工作程序和原则作出规定;
对知识产权学院在教育、咨询、研究以及合作方面的活动和服务以及相关费用作出规定;
对知识产权学院的秘书服务以及其他事务作出规定。
根据该条例,知识产权学院应负责实施如下活动:
组织会议、专题讨论会、国内实习项目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培训活动;
开展领域研究、内部协调与合作活动并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相关的国内和国际标准对公共及私有部门的员工进行认证以确保此类人员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得到证实。
知识产权学院由执行委员会(咨询机构)和培训中心(执行机构)组成。执行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将由培训中心负责落实。学院负责不同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由知识产权法官、学术成员、律师、商标或专利代理人以及上诉法院成员组成。执行委员会必须由8名成员组成,任期3年并可再次当选。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学院可能会包含两个不同类型的培训中心。一个是版权培训中心,由土耳其文化与旅游部设立。另一个是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由土耳其专利商标局设立。可以预见,知识产权学院可能会从法官、律师以及专业学者等培训人员的丰富经验中获益。
知识产权学院的活动包括版权和知识产权(例如商标和专利)两个方面。这些权利可根据土耳其不同的法律和条例来获得保护。《知识产权学院条例》可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条例及其规定表明,政府机构在推动土耳其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知识产权学院的活动在未来将会如何影响土耳其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有待观察。(编译自gun.av.tr)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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