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德国获得针对苹果手机的禁令后,美国高通公司在德国起诉苹果公司专利侵权的另一起诉讼却被驳回。
此外,针对业界质疑苹果公司对中德两国法院颁发的禁令为何执行不一,苹果公司回应称:“我们非常尊重和遵守两个国家的法庭和判决。针对中国和德国的法院禁令,苹果公司采取了同样的步骤,首先就是停止销售高通公司声称侵权的苹果手机,因为在德国侵权的手机涉及芯片,无法将芯片取出继续销售,从而将手机整机从零售店下架;在中国设计侵权的手机涉及软件,苹果公司开了新的软件功能,以符合相关要求,已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正等待法院作出裁定。”
多起诉讼仍待审理
苹果公司表示,1月14日,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在初步的口头判决中,以没有依据为由,驳回了高通公司对苹果公司的诉讼,称在苹果公司的智能手机中安装高通公司的芯片不侵犯相应专利权。
对此,高通公司表示:“曼海姆地方法院对我们专利的部分特征做出了过于狭窄的解释,声称由于iPhone内部某一部件的电压并非恒定,因此并未侵犯该专利。对此,我们表示强烈反对,并将提出上诉。”
对于双方知识产权纠纷的最新进展,苹果公司首席诉讼律师、副总裁Noreen Krall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德国曼海姆法院刚刚驳回了高通公司的一起诉讼,事实上,高通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已针对苹果公司提起了很多起专利诉讼,涉案专利跟蜂窝技术没有关系,他们的目的是转移公众的注意力,让公众不去关注在美国审理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指控高通公司涉嫌垄断的案件。”
Noreen Krall向本报记者介绍:“FTC于2017年提起了针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指控,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提交工作。庭审中,中国企业都出庭作证,其中包括爱立信、英特尔、摩托罗拉、联想、华为、三星、联发科、索尼、和硕、纬创和黑霉等,这些公司的证词高度一致,他们表示如果不能满足高通公司的专利许可条件,高通公司就会终止向他们提供芯片,这属于滥用芯片市场的支配地位。”
高通公司则表示:“苹果公司有侵犯我们专利的历史。就在上个月,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认定苹果公司侵犯了高通公司的另一项覆盖先进技术的专利,确认了我们的专利的价值,并命令苹果公司停止在德国进口和销售侵权的苹果手机。在此之前,中国法院对侵权苹果手机下达了禁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也确认苹果侵犯了高通公司的知识产权。”
法院颁发两项禁令
近年来,苹果公司与高通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自去年底以来,中国和德国法院先后针对苹果手机颁发了禁令。
2018年11月30日,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授予了高通公司针对苹果公司4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项诉中临时禁令,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针对高通公司两件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相关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两件专利之前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认定有效。
12月14日,苹果公司发布声明称:“Apple 在世界各地的运营都遵守法律,我们始终遵守各地的法规和法律决定。我们尊重福州法院及其裁定。法庭裁定后,我们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我们理解并遵守福州法院的裁定。基于我们目前在中国提供的 iPhone 型号,我们相信我们的合规性。虽然本案中的两项专利仅涉及非主要手机用途功能,但为解决任何可能的出于对我们合规性的担忧,下周初我们会为中国的 iPhone 用户发布一个软件更新,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已向福州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请求其阐明并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12月18日,苹果公司向中国的苹果手机用户推送了进行软件更新后的iOS12.1.2操作系统。
对此,高通公司代理律师蒋洪义指出,“该更新不影响禁令的执行,苹果公司是在混淆视听,其行为仍构成对中国法院生效裁定的公然抗拒。苹果公司对软件的更新和法院禁令的执行没有关系,因为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禁令是禁止苹果在中国的相关主体进口以及销售被禁型号的苹果手机,而苹果公司于12月18日向中国用户推送iOS12.1.2的软件更新行为,针对的则是用户以及用户已经购买的、在用的苹果手机,这部分手机并不是禁令的对象,禁令不针对用户手里的手机。此外,福州中院本次颁发的诉中禁令,不涉及所谓的软件版本号。不论是安装了iOS11还是iOS12的涉案苹果手机型号,均落入禁令的范围,苹果必须立即按照禁令的规定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
对于高通公司针对苹果手机软件更新提出的质疑,Noreen Krall表示:“苹果公司除了就福州中院的禁令申请复议外,还做了很多工作。比如苹果公司在所有42家苹果零售店、2家分销中心和4家代工厂当中,都筛查并且下架了受到影响的iPhone机型,除了和硕生产的机型外,因为它是经高通公司授权的。福州中院颁发禁令后,苹果的工程师也是第一时间开发了新的软件功能,这些功能都能够绕过高通公司的专利技术。截止到2018年12月13号,所有受影响的iPhone机型都已下架,截止到2018年12月27号,所有在中国在售的iPhone手机都已经更新到了iOS12.1.2的版本,这个版本不涉及高通公司的专利技术。目前,苹果公司已向福州中院提交不侵权的证据,正等待法院作出裁定。”
苹果公司收到的另一项禁令来自德国。2018年12月,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认定苹果公司侵犯了高通公司用于降低智能手机功耗的专利技术,应停止在德国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销售所有侵权的苹果手机;苹果公司从德国所有第三方经销商召回侵权的苹果手机。
据悉,此次纠纷涉及的专利技术提供了降低功率放大器功耗的方法,使设备能更加高效地使用能源,延长智能手机的待机时间。该判决覆盖苹果手机所有具备侵权功能的型号,并适用于苹果公司在欧盟的实体和美国苹果公司。此后,苹果公司向法庭提出的暂缓禁令请求被驳回。此外,法院还判决苹果公司需要承担经济赔偿,具体金额稍后裁定。
对于该判决,苹果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发布的声明中表示:“我们当然对这一判决感到失望,并计划上诉。所有 iPhone 型号仍可通过德国 4300 个地点的运营商和经销商提供给消费者。在上诉过程中,iPhone 7 和 iPhone 8 将暂停在德国的 15 家 Apple Store 零售店提供。我们所有零售店都将继续销售 iPhone XS、iPhone XS Max 和 iPhone XR。”
1月3日,美国高通公司宣布,为了执行法院判决,其已经按要求向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提交了13.4亿欧元担保金。慕尼黑地区法院在此前的判决中表示:“在高通公司提供了金额与该判决在上诉后被推翻或者改判的情况下可能对苹果公司导致的潜在损失相当的担保后,该判决立即执行。”
对此,Noreen Krall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德国专利诉讼的涉案专利技术涉及芯片,是与手机硬件相关的,苹果公司无法通过软件更新等措施规避专利侵权,目前,苹果公司已经在德国停售了iPhone7和iPhone8。”(柯 克)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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