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永旺梦乐城(广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2018年6月,来电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其是名为“吸纳式充电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街电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以及使用与来电公司涉案专利相同的技术方案,构成专利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街电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800 万元,永旺公司停止使用行为。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来电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判决街电公司停止制造、使用侵害来电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永旺公司停止使用侵害涉案专利权的产品。街电公司、永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来电公司最早申请共享移动电源相关专利,而街电公司市场占有率最高,双方在在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展开专利大战,相关诉讼多达40余起,对共享移动电源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格局产生巨大影响。
庭上,国内两大共享电源“领头”企业就该案是否为重复诉讼、被诉侵权产品是否具备与“传动组件”“顶针导向结构”等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等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就永旺公司在该案中行为如何定性问题,来电公司认为,将场地租给街电公司并通过被诉产品获得租金及利益分成等,获得了有形及无形利益,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而永旺公司则认为,其仅作为场地租借方,并未使用被诉侵权产品。
本次庭审通过网络全程直播,近万人次“围观”,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60余名来自暨南大学的学生现场旁听了庭审。
代表委员纷纷表示,本案非常具有典型性,对科创企业如何自主创新、布局知识产权,如何维权和应对专利诉讼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警示意义。“作为一名科技型企业代表,此次旁听庭审获益良多。”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儒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裁许珊建议,法院可以多邀请中小微创企业,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型企业人员,多到法院旁听、座谈,提高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真实的庭审与模拟法庭太不一样了。”这是大一新生杨景岚第一次来到庭审现场,刚刚学完专利法课程,这次到法院又上了“真实的一课”。(本报记者 姜旭 通讯员 刘宇靖 张苏柳)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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