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知识产权局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共同开展了中央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调查。此次调查范围覆盖我国全部122家中央企业,回收有效问卷117份。调查显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我国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得到显著加强。截至2010年底,89家中央企业已经或正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33家认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较为成熟,79家认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处于起步及发展阶段。113家中央企业设置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中专职机构74家。中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共有1427人,平均每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超过12名。九成以上中央企业在重大项目投资时考虑知识产权因素,而且在采购、并购以及对外合作项目与企业并购转让中,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作为协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中央企业知识产权组合拳助力企业转型,国际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拥有专利、商业秘密和商标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其拥有量分别为75896件、40595件和29122件。专利数量的快速发展有效助推企业经济结构转型。以宝钢为例,近三年宝钢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上海贝尔只对具有商业价值的发明申请专利,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欧美日三方专利。中国石化发明授权量占企业专利授权总量的比重达到72%,自主专利技术产品远销美国、欧洲、亚洲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企业国际竞争力得到了显著增强。
三是中央企业专利实施比率接近九成,转让许可收益取得显著增长。在中央企业拥有的75896件专利中,已经实施专利占85.9%,其中发明专利18876件、实用新型39262件,外观设计7091件。在已实施的专利中,自行实施投入生产的占已实施专利的66.8%。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共收取专利许可转让费用18.8亿元。其中专利许可实施总量为4701件,收取许可费总额7.1亿元。
四是中央企业在特定领域表现活跃,创新型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成绩获得普遍认可。发明专利实施总量超过1000件的中央企业全部集中在通信、装备制造及石油化工领域中。中国航天、中国移动、中国石油等五家企业的发明专利实施总量占到中央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总量的56.3%。在调查的全部中央企业中,有50家创新型中央企业,2005至2009年,50家创新型企业发明专利的申请、授权量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8%、34%,上述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拥有量均占全部中央企业的98%以上。
中央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此次调查也凸现出几个问题:
一是专利数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09年,中央企业研发经费达到1468亿元,相当于全国研发经费投入的31.8%。而中央企业申请专利39203项,仅占全国专利申请的4.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9993项,占全国发明专利申请的8.7%;授权专利20431项,占全国专利授权的4.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891项,占全国发明专利授权的7.5%。
二是对外申请数量严重不足。在对外申请专利方面,中央企业拥有的发明申请为2044件、授权797件。2009年,中央企业向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以及印度等国家地区发明专利申请总计314件,获得授权114件。而当年中国PCT申请量为7946件,中央企业所占比例不足4%。 充分说明中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尚不完备。在我国中央企业中63家企业表示尚未有针对性的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财务制度,62家企业表示发生过知识产权流失的现象,近四成企业没有建立对发明成果进行内部评估以及将其转化为专利申请的管理流程。在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后,中央企业提出知识产权诉讼次数不多。
上述情况说明,尽管部分中央企业在特定行业中已取得突破,但总体上讲我国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仍刚刚起步,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此建议,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和核心力量,中央企业要努力承担创新责任、积极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坚持科技创新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方面全方位提高竞争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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