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近日,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五原向日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为重点对象,围绕主体使用资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使用、专用标志标示、印制发放及管理情况、地标产品生产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发现的企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标注不规范行为进行行政指导,下达指导意见2份,并向企业普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执行标准和包装规范使用知识,提升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确保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形象。

近年来,五原县市场监管局立足本地区农业经济特色,积极履职尽责,培育辅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一是通过地理标志进企业、进社区宣传培训活动,增强企业和广大居民商标品牌意识,提升五原县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商标运用、管理能力,提高申报注册农产品商标的主动性,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业务指导,大力推进协会+品牌+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帮助企业制订实施地标品牌经营管理计划,完善建立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以“五原向日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蓝本,进行专题调研,帮助用标企业完善管理规则,实现企业增收。

三是开展地标使用和保护的专项整治,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五原向日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将合法使用“五原向日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的企业纳入“五原县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名单”,积极有效地保护“五原向日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专用权不受侵犯。

截至目前,五原县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五原向日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企业87家,专用标志使用率达90%,实现综合产值30.36亿元,出口创汇20.03亿元。

下一步,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将扎实推进“五原向日葵”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充分运用日常监管、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多种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助力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提升。(徐凤仙、刘文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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