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进入二审 增加知识产权服务和激励有关规定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进入二审 增加知识产权服务和激励有关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日

7月23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相比条例草案稿,增加一章“服务和激励”,包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激励扶持相关规定。

据介绍,在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的过程中,有的委员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促进和激励力度。据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以下规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供给普惠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维权咨询、纠纷解决等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代理、运营、评估等服务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措施体系,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组合性、协同性,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知识产权的考核,以及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应当突出知识产权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将转化运用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将知识产权数量作为主要条件和约束指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科技立项、成果产业化、创新基金使用等方面,应当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并可以通过资金补助、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给予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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