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判决就G+Communications诉三星的两项5G标准必要专利案作出高额赔偿决定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重审判决就G+Communications诉三星的两项5G标准必要专利案作出高额赔偿决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年5月9日

背景:大约3个月前,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的一个陪审团在G+Communications与三星的诉讼案件中作出了有利于G+Communications的判决,G+Communications是一家拥有5G标准必要专利(SEP)的许可公司,该公司的SEP以前是由中国中兴通讯持有的,中兴通讯近年来加大了专利货币化的力度。案件涉及的两项专利的最初赔偿额合计为6750万美元,即每台设备1.50美元。三星的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抗辩不成立,该地区的首席法官罗德尼.吉斯特拉普(Rodney Gilstrap)裁定,许可人可以中止FRAND义务。他还指出,根据法国法律G+Communications可以追回诉讼费用(2024年1月22日的命令)。之后,他认为陪审团的审判结果不可靠(有迹象表明,陪审团在审议期间混淆了运营许可费和一次性许可费的区别)并下令重审。

最新消息:重审案件于近期结束,陪审团作出了1.42亿美元的损害赔偿判决(其中一项专利赔偿6100万美元,另一项专利赔偿8100万美元),是上一个陪审团1月份判决金额的两倍多。

直接影响:三星可能已经后悔没有早点和解,但随着吉斯特拉普作出与FRAND相关的判决,三星现在也有可能成为专利诉讼的常见被告之一,特别是SEP侵权诉讼,三星对获得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澄清有着浓厚的兴趣。

更广泛的影响:在SEP政策辩论中,对“专利费叠加”(过高的专利费总额)的担忧经常被提及。本案的损害赔偿金额(目前仅两项5G SEP的每台设备专利费实际超过3美元)将被用作参考点,因为从诉讼专利数量到5G专利总数的任何推断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荒谬且经济上不可持续的许可使用费累积。但这是一起美国的损害赔偿案件,因此与如何解决欧洲的某些问题无关,欧洲的重点是禁令和投资组合许可,而不是“德克萨斯州规模”的损害赔偿。(编译自ipfray.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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