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SCOTUS)致力于解决巡回上诉法院有关《版权法》规则的分歧。音乐制作人谢尔曼.尼利(Sherman Nealy)希望将华纳公司的损害赔偿追溯到10多年前,在此期间该音乐制作人曾因贩毒入狱。律师称,损害赔偿问题是版权损害的“关键”。
SCOTUS于2024年2月21日听审了一起核心案件的辩论,该案可能会澄清版权诉讼的可追诉时长,并可能改变举证责任规则。
Warner Chappell Music公司向SCOTUS提起上诉,要求复审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即说唱歌手兼音乐制作人谢尔曼.尼利可就发生在诉讼前3年多的侵权行为获得赔偿。
这违背了《版权法》中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形成累加规则(discovery accrual rule)”——但大法官们目前正在讨论是否有理由违反这一规则。
关键是,在2014年Petrella诉米高梅案的解释上,巡回上诉法院分歧明显,此前,SCOTUS禁止对诉讼前3年多的侵权行为进行索赔。
尼利于2018年12月起诉Warner Chappell Music公司,指控其侵犯了由托尼.巴特勒(Tony Butler,又名Pretty Tony)演唱的1984年电子朋克曲目《Jam the Box》——该曲目的版权归尼利已解散的唱片公司和共同起诉人Music Specialist所有。
据尼利称,说唱歌手兼作曲家弗洛.里达(Flo Rida,又名Tramar Dillar)在其2008年创作的歌曲《In the Ayer》中采用(或融入)了《Jam the Box》的元素。
尼利要求将损害赔偿追溯至10多年前,部分原因是他因贩卖可卡因在1989年至2008年期间服刑近20年,直到2016年才知道这起涉嫌侵权的行为。
巡回上诉法院分歧导致“择地诉讼”
律师巴里.韦尔宾(Barry Werbin)在评论此案时指出:“无论法院在这个问题上的结论如何,在这个关键的版权损害赔偿问题上,在各巡回上诉法院之间建立一个统一、一致的标准是十分迫切的。”
他指出,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和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目前允许在原告首次知道或本应知道其权利主张后提起诉讼,不受损害赔偿诉讼法定3年时效期限的限制。
相比之下,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为,《版权法》只将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限制在提起版权侵权诉讼前的3年期限内。
韦尔宾表示:“日益严重的巡回上诉法院分歧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版权案件中的择地诉讼和不同的损害赔偿裁决结果。”这反过来又使得在侵权案件中根据对潜在最高损害赔偿额的知情评估尽早解决此类案件变得更加困难。
侵权“不受惩罚”
韦尔宾补充说,在遵守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立场的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可以说是肆无忌惮地侵权,因为他们知道一旦行为被发现,他们的侵权责任将仅限于3年的损害赔偿追诉期。”
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累加”一词——正如它出现在《版权法》的时效条款中——是否也限制了评估损害赔偿的追诉期,尽管这两个概念(提起诉讼和包括被告利润的金钱损害赔偿的限制时效)在《版权法》中是分开处理的,而在金钱损害赔偿的条款中并未提及时效期。
韦尔宾指出,最高法院的保守立场可能会带来限制。
他表示:“由于SCOTUS的职责是解释成文法条款,而不是出于其他目的对其进行扩张解释,因此法院的保守派集团似乎很可能会得出结论——提起诉讼的法定时效期仅是限制起诉时间。”
他补充道,这并不影响根据独立的法定损害赔偿救济条款评估追诉期限,因为这些条款并没有规定任何追诉期限。
“这一点尤其引人注目,因为根据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观点,发现侵权行为的原告如果在3年内提起诉讼,有可能失去有意义的损害赔偿,这实际上是对被告在较长时间内保持‘沉默’的奖励。”
解决Petrella案的分歧已摆上桌面
Robins Kapla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威廉.曼斯克(Robins Kaplan)认为,最高法院似乎有可能解决并澄清Petrella案的分歧。
他指出:“大法官们对该案的看法将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最终判决。”
在Petrella案中,最高法院在其判决中指出,诉讼时效法规“禁止对3年诉讼时效之前发生的行为进行任何形式的救济”,版权诉讼中的损害赔偿“追诉至提起诉讼前的3年内”。
但曼斯克解释说,巡回上诉法院对最高法院这一措辞的解释存在分歧。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Sohm诉Scholastic一案中认为,原告只能就诉讼前3年内发生的版权侵权行为获得损害赔偿,即使在适用形成规则(discovery rule)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Starz Ent诉MGM Domestic Television Distrib案中认为,Petrella案并未将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前的3年内,因为这样的解释“会破坏形成规则”。
曼斯克还指出,Petrella案的时间相对较近,对该案裁决投多数票的6名法官中有4名(阿利托、卡根、托马斯和索托马约尔)仍在法官席上。
无限制的责任
他补充称:“法院的判决应该对版权损害赔偿的参数起到澄清和明确的作用。要么严格限制损害赔偿的时效,要么在适用‘形成规则’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个案分析。”
“我们将关注口头辩论,以了解大法官对Warner Chappell Music公司和法庭之友提出的政策论点的接受程度。”
“法庭之友反复强调的主题是,‘下级法院的判决’会引发无限制的责任,这可能会对公益用途的使用产生寒蝉效应,并助长版权巨头的气焰。”
他补充说,该案将“与最高法院近期审理的其他版权案件——谷歌诉甲骨文(2021年)案和安迪.沃霍尔视觉艺术基金会诉戈德史密斯(2023年)案——形成有趣的对比,这些案件都涉及数字时代的版权概念”。
最高法院的意见预计将于6月底公布。(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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