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2号公布《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为全国首个专利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的省政府规章。
与2016年3月出台的《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相比,《办法》统一了“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的相关表述,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委托执法的法定职责,优化了办案流程、将“立案审批制”调整为“立案登记制”,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加了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明确了专利纠纷适用行政调解的情形、调解的方式以及申请司法确认等内容,提升了行政调解的可操作性。修改后的规章体例更规范、职责更明确、程序更优化、执行更有力度。同时,《办法》解决了专利行政裁决力量不足、执行难的问题,对执法办案力度进行了加强,有利于行政裁决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的工作力度,发挥行政裁决便捷高效优势,及时、公正作出行政裁决,推动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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