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专利法院(UPC)是处理与欧洲专利有关的争议的国际法庭。目前,UPC在15个不同的欧盟成员国设有分支机构,为17个欧盟成员国提供服务,而这些国家之间有18种不同的官方语言。此外,欧洲专利可以用英语、德语或法语授予。
考虑到如此多的不同因素,为UPC建立一个简单的语言制度总是一个颇具挑战的举措。
UPC诉讼程序使用的语言取决于所提起的诉讼的类型
UPC诉讼中使用的语言取决于诉讼提起的法院分庭,而这又取决于所提起的诉讼的类型。
与实际或威胁侵权有关的诉讼通常必须在涉嫌侵权的行为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欧盟成员国的地方或区域分庭提起,或在被告居住或拥有营业地点的成员国的地方或区域分庭提起。
但是,如果被告不是成员国居民,也没有营业地点,并且发生(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成员国没有地方或区域分庭,则必须在中央分庭提起诉讼。
撤销诉讼和不侵权声明(declarations of non-infringement)诉讼一般由中央分庭受理,除非地方分庭或区域分庭已经受理了相同当事方之间就相同专利提起的侵权诉讼,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诉讼必须在与所提起的侵权诉讼相同的地方或区域分庭提起。
在了解了UPC诉讼地点选择的规则后,可以将注意力转向诉讼程序的语言的选择。
英语有望成为中央分庭的主要语言
在中央分庭,争议专利被授权时使用的语言将成为诉讼程序中使用的语言。由于大多数欧洲专利都是以英语授予专利的,因此人们普遍预测英语将成为中央分庭的主要语言。
所有地方分庭和区域分庭都指定英语作为诉讼语言
在地方分庭,会议记录语言将是该分庭所在成员国的官方语言,而在区域分庭,诉讼语言将是共用该分庭的成员国指定的官方语言。
但是,《统一专利法院协定》(“UPC协定”)也允许各缔约方指定欧洲专利局(EPO)的一种或多种官方语言(即英语、德语和法语)作为其地方或区域分庭的诉讼语言。
据了解,在UPC于2023年6月1日生效之前,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荷兰、葡萄牙和斯洛文尼亚的地方分庭以及北欧—波罗的海区域分庭(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共用)都已指定英语为诉讼语言。因此,在这些分庭可以使用英语和相关的官方语言提起诉讼。
2023年6月1日,德国、法国、意大利的地方分庭宣布已指定英语为诉讼语言,这意味着这些分庭也可以使用英语进行诉讼程序。
因此,侵权诉讼可以使用英语在所有地方或区域分庭提起。鉴于英语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地位以及大多数欧洲专利以英语授予的事实,一个广泛的共识是这对潜在的诉讼当事人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发展。
截至2023年7月,在UPC提起的大多数侵权诉讼使用的语言都是德语,这可能是因为这些案件是在UPC启动之前准备的,当时人们尚不清楚德国地方分庭是否会采用英语作为诉讼语言。然而,现在英语成为了地方分庭和区域分庭的一种选择,预计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英语进行操作的简便性和成本效益——特别是对于国际诉讼当事方——将会使越来越多的侵权诉讼在UPC以英语提起。(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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