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尼日利亚旧的版权法已被纳入2004年的联邦法律中,但版权法是在1988年颁布的,远远早于互联网和版权作品的在线使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一部分的时间。1988年版权法仅在1992年和1999年进行了修订,主要是为了加强版权局对权利的管理和执法,并未对法律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新法是自下而上的立法进程的产物。因此,与1988年和更早的1970年法案(二者都是作为法令颁布的)不同,经过广泛协商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2022年法案的内容更为丰富。
新版权法的目标非常明确,为条款的解释与实施提供了指导。新法第一部分列出的4个目标是:保护作者的权利,确保其获得公平的奖励和认可;规定适当的限制与例外,保障创意作品的使用;促进尼日利亚遵守相关国际版权条约与公约的义务;提高尼日利亚版权局有效监管、管理和执行法规的能力。
新法是对旧法的改进,多人称赞其规定是该国版权制度现代化的良好开端。下文是促进权利保护以及加强权利管理、监管和实施的部分核心条款。
新法对数字环境中的权利保护和执法具有广泛的影响。例如,与作品有关的“复制”现在被定义为任何形式的复制,包括数字复制。这是对旧法的改进,旧法被狭义地定义为物质形式的复制。同样,在许多情况下,授予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包括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控制和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以使公众能够在他们个人选择的地点和时间访问作品。因此,未经同意在线提供作品构成侵权。
新法包括更广泛的刑事责任以及更具威慑力的处罚。新法规定的绝大多数处罚都是最低限度的。这意味着法官可以自由地以更高的标准进行判处。例如,旧法规定每件复制品的罚款不得超过1000奈拉,或不超过5年监禁。新法规定每件复制品的罚款不少于1万奈拉,或不少于5年监禁或二者并罚。法院现在可以自由地施加与罪行严重程度相称的更具威慑力的惩罚。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向公众传播、在线提供作品、侵犯广播的权利等),处罚将包括不少于100万奈拉的罚款或不少于5年的监禁。版权局现在还有权要求罪犯(如果被定罪)承担不超过最低罚款2倍的金额来打击犯罪。
旧法的主要缺陷之一是缺乏处理网络侵权的规定。新法现在详细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义务和责任。ISP有责任在收到侵权通知后立即采取行动,并迅速删除或禁止访问其系统或网络上托管的侵权内容或此类内容的链接。ISP还可以暂停任何被判定为屡犯的用户的账户。
与仅包含非常少量的反盗版措施的旧法不同,新法有详细的保护技术保护措施(TPM)和权利管理信息(RMI)的条款。根据新法,任何人制造、进口、出售、分销、出租、提供或公开出售或采用任何规避TPM的技术或设备均属于违法。现在,进口、出售或分销盗版网络电影或广播流媒体机顶盒属于违法。明知服务是为了促成或协助其他人规避TPM但仍提供该服务也属于违法。
与旧法一样,新法规定了一系列例外,设定了版权所有人的权利界限。为了便于解释和适用,新法对这些例外作出了更明确的定义。引入的新规定之一是赋予版权局一定的权力,以授权任何人出于纠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促进公共利益的目的使用作品。
为了与尼日利亚已加入的《马拉喀什条约》的要求保持一致,新法第26条为盲人、视力受损者以及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规定了特殊例外。旧法仅允许为盲人制作和分销布莱叶格式的作品。新法现在解决了所有印刷品阅读障碍者的需求,并允许获得授权的实体(版权局指定的实体)制作无障碍格式的作品或客体供受益人使用,例如免费借阅或以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电子传播。
新法对集体管理组织(CMO)运作的一般要求与旧法相同,但增加了对未经必要批准进行运作的CMO的处罚。旧法对初次犯罪的罚款为1000奈拉,其后的每次犯罪为2000奈拉或6个月监禁(或二者并罚)。新法规定了至少100万奈拉的罚款或不少于5年的监禁(或二者并罚)。如果是法人团体,旧法的处罚是初次犯罪1万奈拉,犯罪活动持续的每一天罚款2000奈拉,而新法规定罚款至少为500万奈拉。
除了管理CMO,版权局现在经部长同意有权制定条例,为版权作品的制作、出版、公开展览、分销、出售、出借、出租、储存、仓储或任何其他交易规定必要的条件。它还可以规定任何交易的费用,或对不遵守该法规定或根据该法制定的条例行为处以罚款。违反根据该法规定制定的条例、命令或任何其他文书,或不遵守版权局发布的任何指令或条例构成犯罪,应受到惩罚,初犯处以不少于10万奈拉的罚款,累犯处以不少于50万奈拉的罚款或不少于6个月的监禁。
此外,版权局在行使其执法权力时,可以:(i)要求个人、公共或私人机构和组织提供遵守法规的证据;(ii)以书面形式警告不合规的个人或实体;(iii)通过处以行政罚款来制裁不合规的个人或实体;(iv)对不遵守规定的个人或实体提起刑事诉讼;(v)对违规个人或实体提起民事诉讼;(vi)获得法院授权或命令以扣押或截获任何不符合该法或根据该法制定的相关法规的书籍、文献、文件或其他信息存储系统或数据库。
新法对版权所有权登记的法定认可能带来确定性和证据价值。尽管该法明确规定,享有版权不需要任何手续(包括登记),但版权登记现在是法定推定的基础,有助于在侵权情况下提供证据。(编译自thenationonlineng.net)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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