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该省首推知识产权助理官制度,印发《漳州市企业知识产权助理官聘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解决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创新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弱等突出问题,逐步提升该市企业创新能力。
据悉,知识产权助理官是指经所在单位推荐,市场监管部门正式聘任的,在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并负责单位知识产权业务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助理官将围绕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保障有效运行,积极推进专利导航项目;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质量,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和高知名度商标培育,避免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或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强化校企、银企对接,促进高校知识产权在企业转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面工作。
知识产权助理官的聘任采用“企业推荐+部门聘任”的原则。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推荐人选。市场监管部门择优聘任,聘期为两年,聘期结束后须重新推荐聘任。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着手开展知识产权助理官的推荐和聘任工作,并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培训,强化助理官管理,充分发挥助理官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陈永、江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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