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对外发布了经修订的《有关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与标记或盖章容器的细则和条例》。
这个由IPOPHL商标部门根据《第2023-001号备忘录通告》编制的、旨在取代《2017年商标条例》的新细则在2023年2月14日正式生效。
IPOPHL局长罗伟尔.巴尔巴(Rowel S. Barba)表示:“《第2023-001号备忘录通告》让非传统视觉商标的保护工作成为了一种制度。得益于此,IPOPHL目前已经清楚了解了颜色商标、动态商标、位置商标以及全息图商标的可接受程度。”
修订后的条例列出了可接受的非传统商标表现形式,特别是那种用于描述一系列动作的图形。同时,该条例还指出,如果商标充分描述了所有特征,那么申请应该仅包括一个单一视角的图形表示。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只要颜色商标、3D商标、位置商标和动态商标具有符合《知识产权法典》中所定义的“获得的显著性(acquired distinctiveness)”——第二含义,那么人们就可以为这些商标提交申请。
新修订的条例让全自动的处理流程成为了现实。尽管自2020年9月以来就已经实施了强制性在线申请程序,但是IPOPHL仍然接受,并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向该局提交实体和原始文件,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和答复信函的实体复印件。
借助这些修订后的细则,IPOPHL的商标部门将会让无纸化处理流程成为一种制度,即所有的联络信函都会经由e-TMFile和eDocFile这2个在线平台进行传送,而来自该部门的答复信函也会利用e-Correspondence进行发送。这意味着商标申请人及其指定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须要确保他们的邮件地址在系统中是最新的。
不过,在出现一些例外情形时,例如遇到自然灾害和系统长时间停机等特殊情况,IPOPHL可以根据局长发出的命令来传送或者接受实体文件。
巴尔巴讲道:“新的细则有助于我们实现将IPOPHL完全转变为一家面向未来的数字机构的目标。该机构会重点关注可持续性及其环境足迹。”
商标部门的负责人热苏斯.安东尼奥.罗斯(Jesus Antonio Z. Ros)表示:“我们了解利益相关方的情绪。对于那些提交商标申请的人来讲,我们加入了一项条款以简化我们的流程。借助此举,特别是在数字时代,我们现在可以高效地使用各项技术。”
这一修正条例旨在支持IPOPHL的6点“光明议程”。该议程提出了将IPOPHL转变成为一家完全数字化的机构并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的目标。
有关各方曾在2022年7月就如何修订该细则展开了磋商。
与此同时,在另一份《第2023-002号备忘录通告》中,商标部门还对其收费结构进行了修订。
新的收费模式会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程序,并会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因未支付公开费而导致放弃申请的情况。这会让申请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从中受益。(编译自www.ipophil.gov.ph)
翻译:刘鹏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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