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检察机关召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河北保定市检察机关召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1日

1月19日,河北保定市检察院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文江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田文江介绍,2022年,全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快推进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创新,扎实完成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任务。先后有4个集体、5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项最高检应用理论研究课题顺利结项,3篇信息被最高检、省院刊载交流,2门课程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全省检察机关和保定市委党校进行授课、推介,8起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事)例,20余篇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

全力助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6649件8125人,全部达到精准公诉目标。2022年1月26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河北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7-2020年度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

全力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能力。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全市3起案件、2件检察建议、2篇调研文章被省院评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事)例,3名同志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成员。

全面打赢法律监督主动战,更好维护公平正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成立了24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全市检警机关的动态沟通协作模式正式建立。2022年11月,该《工作办法》被省院向最高检报送推荐,并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学习。

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对9301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全市刑事案件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比例不断提高,让不捕不诉和批捕起诉成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有力体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撰写的《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主要做法》被最高检内网刊载。

全心全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危害粮食安全、妨碍疫情防控、污染环境等影响社会安定的重难点问题开展溯源治理,莲池区院就社会治安管理漏洞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从严打击醉酒类危险驾驶、养老诈骗、涉及出生医学证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拐卖妇女等刑事犯罪,涿州市院办理的徐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田文江介绍,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022年2月,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最高检确定为办案联系点;同年10月,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

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检察工作。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21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要求,同步审查和评估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线索等内容,充分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优势,实现最全保护。

夯实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涉农领域产品、食药领域产品、互联网领域等侵权假冒行为,关注商业秘密以及涉新业态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持续保持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形成了有力震慑。

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协作的工作规定》《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深化案件协作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线索研判机制,提升协作办案水平。着力打击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成立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2017年以来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生效判决进行梳理。

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积极推进检企共建活动,市检察院同长城公司等10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各基层院与56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邀请河北金融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局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走访相关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推动全市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全覆盖。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薛晨光公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常旭辉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田文江、薛晨光、常旭辉就媒体记者关于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提问进行回答。(曹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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