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誓就职一个多月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凯瑟琳·维达尔(KathiVidal)在2022年5月24日一篇博文中表示,她的首要任务之一是“在USPTO努力制定相关方案的同时,通过采取临时的流程和程序来加快变革和沟通。”仅仅两天后,USPTO就发布了一个临时程序,专门用于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的决定流转和PTAB内部审查。除了响应速度外,这一临时程序也符合维达尔一直在强调的重点,即通过确保诉讼各方和公众了解决策者的身份来提高透明度。然而,正如本文将进一步探讨的那样,维达尔和PTAB执行管理层必须积极主动地确定进一步公开发布指南的领域。否则,PTAB决定的一致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先前流程:局长和PTAB管理层干预发布前程序
新的临时程序提供了一个可以了解PTAB先前内部流程的窗口,以便在决定发布之前对其进行审查。USPTO在临时程序指南中首次公开承认先前存在的两项内部审查机制,包括:同行审查(peer review)和PTAB管理层审查(PTAB management review)。PTAB内部的同行审查历来被称为《美国发明法案》(AIA)审查委员会(ARC)审查。先前,ARC审查了关于AIA制定的决定、最终书面决定、准予重新审理的决定以及专家组要求审查的其他重要命令。ARC的意见仅供参考,不需要PTAB专家组来实施。不过,ARC为PTAB专家组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因为与任何一位法官相比,ARC都针对PTAB面临的问题提供了更广泛的见解,因此ARC将能够确定PTAB决定中的第一印象问题和可能的不一致领域。
在临时程序推出之前,PTAB管理层的某些成员负责审查发布前的某些决定,以遵守USPTO的政策。PTAB管理层审查侧重于局长和PTAB执行管理层感兴趣的具体问题,如自由裁量权问题、申请人承认的在先技术和主题的资格问题。临时程序指南中明确提到,“先前,PTAB专家组在决定发布之前考虑了PTAB管理层的反馈。”临时程序指南还指出此前ARC的意见“是建议,对专家组不具有约束力”,但指南中没有关于对PTAB管理层审查反馈作出这样的声明。
新的临时程序:PTAB专家组主导发布前程序
这一临时程序的设立是有益的,因为该程序明显取消了PTAB管理层审查,并使用新的名称继续实施同行审查,同时还进行了一些有帮助的更改/澄清。具体而言,临时程序为ARC提供了一个新的首字母缩略词CJP——即循环法官池,并将其审查的决定类型扩展到AIA范围之外,以包括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回重审的决定(decisions on remand)、当事方之间的复审上诉决定以及PTAB管理层指定的某些类别的单方面上诉、单方面复审上诉和重新发布上诉决定。除了扩大决定范围之外,CJP的角色看起来与ARC非常相似。
重要的是,临时程序澄清了“专家组对决定的内容拥有最终权力且承担责任,并决定是否以及如何采纳来自CJP的反馈。”换句话说,CJP的意见是可选的,专家组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接受它们。
局长和PTAB执行管理层的角色也值得关注,因为根据临时程序,他们不会发挥作用。CJP可以向PTAB执行管理层确定重要的决策草案,但PTAB执行管理层不会在决定发布之前与局长、局长审查咨询委员会(Director Review Advisory Committee)或判例性意见小组(POP)审查筛选委员会讨论这些决定。临时程序规定:“在发布程序前,局长不参与指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任何专家组的决定”,且“局长不参与指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PTAB任何程序的专家组”。根据临时程序,PTAB管理层在发布程序的决策中也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甚至不能直接或通过CJP向专家组提出建议,除非有相关方提出要求。
临时程序产生的内在因素
是什么原因促使维达尔发布新的临时程序尚不能确定,但议员约翰逊(Johnson)和伊萨(Issa)要求的美国政府问责局(GAO)调查正在进行中,或者一切不言而喻。一年前,两位国会议员都致函GAO总审计长,要求GAO审查“USPTO局长影响行政专利法官(APJ)决定的机制”以及“USPTO局长或其指定人员直接影响或改变特定AIA案件决定的频率”。根据专家的观点,临时程序至少表明了一点,无论该局在前任局长的领导下发生了什么,维达尔强调除了透明的先例和公开发布的政策外,没有计划使用任何机制来影响发布前程序的专家组。这一举措值得赞赏——它减轻了国会对使用此类机制的正当程序的担忧,并将增强公众对PTAB遵循透明机制的信心。
关于下一步计划的预测
PTAB拥有200多名经验丰富、富有才干、技术熟练的APJ。根据临时程序规定,这些法官对其决定拥有自主权。他们可以自由地以理智诚实的方式处理棘手的问题和关于第一印象的问题。他们可以自由地表达同意或反对;简而言之,他们是自己所在领域的大师级人物。局长和PTAB执行管理层在未来将面临着双重挑战:(1)抵制那些可能导致其使用一些秘密但更快速的流程来处理他们不同意的APJ决定的诱惑;(2)确保与更高的透明度要求和关于APJ自主权的规定保持一致。首先,APJ通常会对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案件作出决定,理性的思考可能会对这些案件的结果和推理上产生分歧。局长和PTAB执行管理层应始终坚持原则,并根据需要使用透明的方法来处理此类案件,例如通过局长发起的或当事方要求的局长审查、判例意见小组程序或公共指导(如通知和评论规则制定)等程序。这些流程需要时间,局长和PTAB执行管理层可能会倾向于采用透明度较低的程序,如先前使用的管理层审查程序。但是,他们应该抵制这种诱惑,因为这样做会重新引发国会对正当程序的担忧,削弱各党派和公众对PTAB程序的信任。
其次,局长和PTAB执行管理层应积极寻找可以通过额外的指南解决的问题,以确保专家组决定的一致性。随着各方不断寻求挑战专利和应对这些挑战的新战略,以及随着最高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继续发布与专利法相关的裁决——特别是与PTAB相关的裁决,PTAB面临的问题会不断变化。局长审查程序提供了一种反向操作方式来解决不一致性,但这会耗费各党派和机构的大量资源。局长和PTAB执行管理层可以通过关注APJ在第一时间作出一致决定所需的工具来提高该程序和专家组决定的效率。(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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