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义乌市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一、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案
当事人张某于2021年3月租用义乌市福田街道下骆宅紫金一区一地下室,用于存放商品。4月在网上以低价购进大量标注有“adidas”“MLB”“POLO”“CANADA GOOSE”“THE NORTH FACE”等字样的帽子、短袖和包。尔后当事人通过微信、拼音、快手等平台以短视频展示的方式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销售部分上述商品。案发后,剩余未售出的商品被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扣押在案。经相关商标权利人鉴别,涉案商品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涉案违法经营额共计68150元,违法所得共计5989元。
当事人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在案的侵权物品;三、罚款13万元,上缴国库。
案件点评:近年来,义乌集聚了电商新业态新模式,网络直播、社区电商等新型电商快速发展。在新型电商发展过程中,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殊不知违法犯罪对社会和自身的危害。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义乌电商发展新形势新情况,通过“亮剑”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行动,重点关注网络直播和社交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开展专项整治,重拳出击,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留盲区、死角,查处了一大批直播和社交等新型电商侵权案件。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新型电商侵权案件。
二、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钥匙扣和挂件案
当事人刘某在2021年8月3日开始至11月10日期间,从1688平台上分31次购买分别标有“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和吉祥物”“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的钥匙扣和挂件,单价3.43~6.50元不等,共购进2645件。而后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上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销售上述钥匙扣或挂件2042件。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已经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案发后,未销售件钥匙扣和挂件被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扣在案。当事人涉案违法经营额17482.1元,违法所得2000元。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钥匙扣和挂件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在案侵权物品;三、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四、罚款3万元,上缴国库。
案件点评:在奥运会举办年,五环图案标志和奥运会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特别受到全民的喜爱和关注,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举办期间更是出现了“一墩难求”的现象。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全民的“奥运热情”合理合法化,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公安局侦破梁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陈某某等人接到国外客户订单后,在未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委托陈某、许某等人在广州擅自加工生产贴有“华为”“小米”等品牌的手表、蓝牙耳机、手机电池,后由物流公司负责人孙某某负责将货运送至义乌,由义乌货代公司老板富某某负责报关出口。2021年4月19日,金华市海关对出口货物抽检工作中发现侵权物品,经过清点查获67箱共4类21737件侵权物品,涉案价值高达1.6亿。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陈某某、孙某某、富某某、陈某、许某均已被义乌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将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点评:义新欧班列作为“一带一路”的重点,具有高效的通关效率和速度优势,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该通道和平台,将假货运往国外,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本案的成功侦破,有效地阻断了一条通往欧洲的售假通道,彰显了我国政府打击侵权的决心,维护了中欧班列健康有序发展。
四、公安局侦破沈某某等人特大制售假冒羽绒服案
2020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三兄弟在福建加工生产假冒加拿大鹅、北面、蒙克等国际知名品牌羽绒服,后通过微商等平台销往义乌严某某、王某某等人,犯罪嫌疑人严某某、王某某为了违法获利赚取差价,在义乌通过招揽微商代理等方式销往全国各地。2021年8月,义乌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其中采取强制措施27人,打掉窝点8个、团伙4个,查扣假冒CANADA GOOSE(加拿大鹅)牌、The North Face(北面)牌、Moncler(盟可睐、蒙口)牌等品牌羽绒服共计13700余件,涉案价值1.2亿余元。
案件点评:义乌市作为国家“一带一路”的重点和国际市场的汇聚点,具有集中资源的战略高地和闻名世界的广泛优势。近几年,微商和直播带货迅速发展,部分“网店第一村”“淘宝第一村”也逐渐发展为“直播基地”“网红基地”,部分不法分子为获取更大的利益售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与“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的口号背道而驰。本案的成功侦破,彰显了公安机关在打击商标侵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维护了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形象。
五、检察院公诉戴某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饰品案
2018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戴某红通过吴某(另案处理)低价采购假冒“CHANEL”“GUCCI”“MK”“YSL”“DIOR”等注册商标的饰品,并在自己经营的“香宝儿生活馆”“源源轻奢名品”微店平台店铺,“香宝儿生活馆”“汇奢坊”“源源轻奢名品”“香奶奶定制饰品”网络平台店铺中销售,犯罪嫌疑人戴某红与吴某约定好在上述平台销售所获得的利润按比例进行分成。截至被查获,犯罪嫌疑人戴某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饰品金额共计人民币62万余元,公安机关在仓库内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饰品价值人民币共计51万余元。
戴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6万元。
案件点评:很多人误以为造假要受到刑事处罚,却不知知假售假也需承担法律责任。在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未超过刑法规定的入罪标准时,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法的惩处,如果销售金额过高,已经超过刑法的入罪标准,则会涉及到刑事处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树立法治意识,时刻绷紧知识产权保护这条线,要明白通过合法途径获利致富才能心安。
六、检察院公诉张某、胡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酷爱玩网游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胡某意图以开设“私服”盈利。所谓“私服”是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非法获得游戏服务器端安装程序,对源代码进行复制或篡改之后设立新的服务器。玩家从手机端进入游戏后,会发现“私服”的游戏架构、画风等与正版几乎没有区别。这种行为严重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尽快获取利润,张某和胡某拉拢某游戏公司软件工程师陈某入伙,由张某负责“私服”服务器租赁、运营、策划,胡某负责“私服”前端开发、对接充值通道,陈某负责“私服”服务端程序开发和维护优化。从2019年5月到2020年8月间,他们共开发出《出奇制胜》《诗情画意》《雨过天晴》等七款手游私服。并通过篡改充值金额、调整游戏参数等方式吸引玩家,仅一年时间,“私服”的非法经营额就高达6000余万元。
张某、胡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640万元人民币不等。
案件点评:著作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部电影、一个微视频都为著作权人所有,在未得到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人都无法擅自使用、改编,否则便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的张某等人,为获利擅自架设“私服”侵犯篡改他人开发的游戏软件,造成权利人的重大损失,其犯罪行为必然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作为普通群众,一定要树立版权保护意识,切不可为赚钱盈利而铤而走险。
七、法院审理傅某某、徐某某、张某某、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2020年5月以来,被告人傅某某、徐某某夫妇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在住处制作假冒“贵州茅台”品牌的瓶装酒,由被告人傅某某进购低档白酒及假冒的包装材料,在被告人徐某某的帮助下,进行灌装、封口与包装,再由被告人傅某某进行销售。同年7、8月份以来,被告人傅某某委托被告人张某某、胡某某夫妇加工制作假冒“五粮液”品牌的瓶装酒,并承诺支付每箱加工制作费100元。被告人张某某、胡某某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接受委托,由被告人傅某某提供低档白酒及假冒的包装材料,由被告人张某某、胡某某在家中进行灌装、封口与包装,再由被告人傅某某进行销售。公安机关分别在被告人傅某某、徐某某家中和被告人张某某、胡某某家中查扣用于制作假冒贵州茅台酒、假冒五粮液的酒瓶、瓶盖、低档白酒等材料,并查扣制作完成的贵州茅台酒126箱、五粮液酒279箱。
义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傅某某、徐某某、张某某、胡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傅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对各被告人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38万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案件点评:本案涉及“贵州茅台酒”“五粮液”两大知名酒类品牌,涉案白酒属于食品类商品,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本案判决严格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主观恶性、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判处相应刑法,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八、法院审理棒球主盟资产公司与被告丁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原告是美国棒球联盟及棒球联盟30个职业棒球队等相关实体(以下简称MLB)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是第1756934号“MAJOR LEAGUE BASEBALL”等13个注册商标注册人,经原告宣传和使用,13个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发现,义乌市思春电子商务商行未经许可在微店“广州《Siicoo》帽业”销售带有原告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因义乌市思春电子商务商行已经注销,原告要求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被告丁某就该商行的侵权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系同一种商品,被诉侵权产品网页详情及产品实物上突出使用了“MAJOR LEAGUE BASEBALL”等13个标识,起到了标识产品来源的作用,且经对比,被诉侵权产品上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标识均构成相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故判决被告丁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含合理费用)。
案件点评:本案中因涉案的电子商务商行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被告,故在商行已经注销后,应当由被告个人对商行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因商行已注销,相关产品已下架,商行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实施侵权行为,故法官未就停止侵权行为作出判项,但仍依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侵权商标种类等因素酌定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由本案可知,个体工商户即便注销,仍然可以要求其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故市场经营户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应当摒弃攀附他人知名度的心理,争创自主品牌,确保诚信经营。
九、海关全链条保护查处出口侵犯“HUAWEI及图形”商标权手机充电头案
2021年3月11日,义乌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义乌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竹牙签等货物,经海关关员人工查验,发现集装箱内藏匿标有“HUAWEI及图形”商标标识的手机充电头3.4万个。该批充电头外包装简陋、质量粗糙,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书,存在较大的侵权嫌疑。经联系“HUAWEI及图形”商标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确认,该批充电头为侵权产品。随后,义乌海关正式对该案立案扣留。由于该案涉嫌刑事犯罪,海关依法向浙江省公安厅通报案件线索。经过义乌海关的细致调查,初步锁定了在安哥拉的尼日利亚籍采购商和广州市某数码市场销售假冒电子产品的店铺,并固定了相关证据材料,义乌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案件点评:该案为2021年度“华为”知识产权商品首次在海关查获后移交司法刑事处置的案件。该案的成功查处,是海关数智赋能提升执法精度、科学设置风险布控方案、提升打击侵权精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有力实践。该案也是海关推进综合治理深化“两法”衔接的又一成果,大力推进了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情报共享、线索互通、风险同析、重案联办”的执法协作机制。该案成功查办后,央视财经频道以《关注世界知识产权日 义乌海关查获超3万个侵权充电插头》为题,对该案进行专题报道,《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也报道了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十、海关关注“一带一路”贸易风险查处出口大量侵犯“BOSCH”等商标权汽配案
2021年2月4日,义乌市某进出口公司向义乌海关申报“雨刷”等一批小商品,以铁路运输方式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哈萨克斯坦,经数据比对,该报关单被海关预设的风险参数捕中。现场查验时,义乌海关查验关员发现藏匿在集装箱底部的标有“BOSCH”商标的雨刷7000个、汽车控制器640个、喷油嘴400个、点火线圈1000个、标有“DENSO”商标的雨刷3500个。经“BOSCH”等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汽车配件均为侵权产品。而后,海关正式对该案立案扣留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义乌海关调查人员从报关公司入手,调查义乌某货代公司经理宁某,层层追溯至该批货物的报关、仓储、货代、采购等环节,并对物流、资金、数据等各条支线抽丝剥茧,最终查明该案为国内戴某等三人受三名外籍人员委托,在国内采购侵权货物出口至哈萨克斯坦进行销售。义乌海关在完成案件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点评:该案是海关在“一带一路”对外贸易中查获侵权货物的典型案例,是海关从严打击涉民生类侵权假冒产品的巨大成果。汽车控制器等配件为机动车的核心配件,假冒汽车配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海关重拳出击,将该批侵权货物拦截在国门之下,对维护海内外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具有积极意义。该案的查办,既彰显了海关贯彻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国家重要战略的执行力,也展现了海关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控体系、精准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取得的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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