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中国轻纺城为加强版权保护推出新举措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浙江绍兴中国轻纺城为加强版权保护推出新举措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日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出台了《绍兴县中国轻纺城纺织品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法》(简称《办法》),这是目前浙江省专业市场中首个纺织品花样版权登记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出台是绍兴县为加强中国轻纺城知识产权保护的又一举措。是绍兴县继《中国轻纺城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意见》、《中国轻纺城知名商品认定与保护暂行规定》后又一个具有操作性的配套性文件。

        该版权登记管理保护方法的主要内容有:

  自己的作品才可进行版权登记

  版权即作品的著作权,它不以注册不注册为先决条件,创作后自动产生。政府鼓励花样版权人及时申请花样版权登记,因为这便于版权人维护权益,那么版权登记有哪些规定,《办法》对此作了详细说明。

  花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法人或其他组织。其申请登记的作品,必须是“自己”的。这个“自己”,包含三层含义,一是自己原创所得,二是受让所得,三是继承取得版权,三者符合其一即可。

  申请花样版权登记,应当向花样管理办公室提出,并要递交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作品说明书、花样版权权属证明和协议、相关权利人身份证明、作品样版等材料。

  花样版权并非“从一而终”,相反可以随时变更,只要通过申请花样版权变更登记即可。

  符合条件的申请,花样管理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呈报省版权登记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由花样管理办公室代发《作品登记证书》。

  花样被侵权6条途径可解决

  《办法》对花样保护作了明确而严密的规定,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复制、仿冒他人拥有版权的花样,经营者不得擅自在其经营的纺织品面料上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特有或者与其近似的花样图案;不得擅自销售使用与该知名商品特有或者与其近似的花样图案的商品。属于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经营者及相关职工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

  发现被侵权,权利人可通过自行协商和解、向行业协会和商会申请调解、向花样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向中国轻纺城纺织品纠纷仲裁调解中心或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等6条途径得到解决。

  侵犯他人版权,严重者将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办法》体现了诚信原则,明确了对侵权者的打击,指出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花样版权登记及仿冒、复制他人花样版权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予以查处。

  《办法》还主张信用监管制度,对有两次以上花样版权侵权记录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花样版权登记的,不再受理花样版权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