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延长关于建立版权索赔委员会(CCB)的通知与评论期后,美国版权局现已发布CCB启动程序(以下称为CCB程序)的最终规则。CCB依据《版权小额索赔执行替代法案》(CASE法案)而建立,是一个自愿性的裁判所,当事人可在此解决案值为3万美元或以下的纠纷。亲自到庭的版权所有人视其为理想的选择。
最终规则确立了CCB程序初始阶段适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提交主张、选择退出、合规审查、通知、送达、答复与反诉。版权局强调最终规则对提出权利主张收取两部分费用;对权利主张、答复和反诉规定了标准化的要求;要求认证方确认权利主张信息的准确性。
两部分费用
或许,最有利于权利请求人(claimant)的程序规则是两级费用表。拟议规则起初规定申请费为100美元,但新规则创建了一个“存款”机制,更具实用性。权利请求人现在可先交纳40美元的费用,剩余的60美元在程序正式启动后再交纳。与联邦诉讼一样,反诉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具有约束力的退出程序
最终规则指出,选择退出程序将导致权利主张被驳回,但不影响实体权利,当事人就同一争议以后还可以再次争诉。选择退出程序的应答人(respondent)无法撤销退出选择。这意味着应答人可以选择退出程序,但不能之后又改变想法。这可能会激励应答人在CCB解决权利主张,以降低诉诸联邦法院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最终规则不允许权利请求人选择退出反诉。
作者的第二次机会
拟议规则禁止在选择退出后再向CCB提出权利主张。最终规则删除了该条禁令,允许对早前选择退出的应答人再次提出权利主张。这给与了作者第二次机会,使他们能够以低成本解决版权纠纷。
版权局将很快公布关于有效程序和证据的最终规则,权利请求人将能够在晚些时候向委员会提出权利主张。(编译自www.jdsupra.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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