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方腾高主持召开《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专班工作会议,指导协调立法工作。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介绍了《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共分为总则、创造与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章节,将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提供制度支持。此外,还重点介绍了《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立法进度、拟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方腾高肯定了厅局前期起草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一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要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立法实践,在立法起草审查过程中贯彻“十一个坚持”具体要求,落实好“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等立法理念,确保条例出台后管用、实用、合法、稳定,有效维护法制统一。二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既要立足浙江,又要放眼世界。一方面要把项目起草审查工作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定位和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大局中把控,在立法权限内积极探索立法空间,充分体现浙江的先行性,为全国提供浙江经验、浙江素材、浙江元素、浙江范本;另一方面要有国际视野,在国际化、数字化的背景下看知识产权,通过条例的制定提高企业运用国际规则、开拓轨迹市场、防范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三要确保立法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改革导向。要做深做实做细基础工作,通过实地调研以及专家论证,了解、收集、分析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企业、基层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按照改革的目标要求开展立法,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要将《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来抓,坚持专班化运作,扁平化管理,一体化实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按照省政府立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倒排时间,发扬工匠精神、树立精品意识,注重细节打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立法起草和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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