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加强行刑衔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能动参与综合治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知识产权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19年以来,青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权假冒犯罪28件62人,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件3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6件6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4件6人,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2件2人,假冒注册商标罪4件1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0件34人;起诉103件133人,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件10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件16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7件7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26件30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件2人,假冒注册商标罪6件1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43件53人,侵犯著作权罪1件1人。(记者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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