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近日启动2022年全国版权示范创建评选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版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版权局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版权示范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于参评申报数量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创建评选工作进一步控制总量、提质增效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组织申报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不超过1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不超过5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不超过3个,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不超过2个。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申报工作中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坚持推荐和监管相结合,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切实履行推荐责任,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全过程,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推动版权示范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国家版权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报送的材料开展评审,于2023年第一季度公布评选结果。(记者 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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