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批准《欧洲专利公约》并修订专利和版权法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黑山批准《欧洲专利公约》并修订专利和版权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2月17日

2021年12月29日,黑山通过了《关于批准欧洲专利公约的法律(Law on Ratification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Grant of European Patents)》以及《专利法修正案》和《版权法修正案》。

《欧洲专利公约》(EPC)的批准

批准法律已于2022年1月8日生效。因此,黑山已满足成为欧洲专利局(EPO)正式成员的基本条件,并将在不久后向德国外交部交存批准书后正式加入该组织。EPC将于交存批准书后第3个月的第1天生效。

自黑山与EPO签署合作与拓展协议后,从2010年3月1日起欧洲专利可在黑山获得保护。

专利法修正案

虽然先前的《专利法》已根据EPC进行了调整,但相关条款参照了与EPO签署的合作与拓展协议。在修订后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这些条款直接引用了EPC内容(没有实质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

-已公布的欧洲专利申请在黑山对专利申请的主题提供初步保护的前提是,申请人向发明的实施者交付以黑山语撰写的专利权利要求的译文;

-如果在EPO被授予专利,那么专利所有人必须在授予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将欧洲专利记入黑山专利登记簿的请求,并同时提供黑山专利权利要求书和图纸(如果专利权利要求书中引用了图纸)的黑山语翻译件,并支付必要的费用。否则,欧洲专利在黑山将被视为无效。

《专利法》修正案也已于2022年1月8日生效,不过该修正案将于EPC批准程序完成后正式适用。

版权法修正案

已于2022年1月8日生效的《版权法修正案》实现了黑山法律与欧盟2014/29号指令的统一,因为先前的修正案只纳入了欧盟法规的部分条款。

《版权法修正案》已经采用了建立版权集体管理组织(CMO)的明确程序。这些程序明确了CMO、权利所有人和用户在建立CMO、成为CMO成员、在经济部注册以及关于CMO运行的其他各个方面的权利和责任。该修正案还准确地规定了CMO和用户协会制定关税协议的方式,并为参与权利集体管理的各方之间产生的争议引入了庭外纠纷解决(调解)机制。

经济部将每年对CMO进行常规监管,如果CMO、权利所有人、用户或任何感兴趣的第三方提出要求,经济部将进行特别监管。该修正案还对CMO、其监管委员会成员以及用户构成犯罪的行为作出了规定。

市场监察局、旅游监察局、税务监察局和电子媒体机构负责监督该法的实施。现在,可依据职权或应权利所有人或权利所有人授权之人的请求启动侵权调查。一旦有关检查部门或机构正式通知权利所有人将应其请求采取措施,权利所有人可在15天内对侵权人提起法律诉讼或向主管法院申请颁发初步禁令。

调查员还可以暂时禁止生产商品、没收商品或者禁止提供服务或实施任何侵犯版权或相关权利的行为。

另一方面,该修正案赋予了电子媒体机构如下权利:

-暂时禁止视听媒体服务提供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广播、转播和有线转播内容;和

-暂时禁止电子通信网络运营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重新传输某媒体服务提供商的内容。

相关检查机构或电子媒体机构可要求权利所有人补偿其在法庭程序最终确定前临时储存被扣押货物的费用或因不合理没收而遭受的损失。(编译自www.petosevic.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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