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开始修订《商标法(Ley de Marcas)》《依法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法(Ley de Protección Jurídica del Diseño Industrial)》和《专利法(Ley de Patentes)》,目标是使法规符合动态的工业产权市场的现实。
在第一轮修订工作中,西班牙政府研究了对上述三部法律进行修订的法律草案,其三重目标是:(1)使法规适应当前的现实;(2)简化议会程序并使内容变得更加清晰;以及,(3)向工业产权制度的使用者提供法律确定性。
关于《商标法》,修订的目的是提高其一致性和准确性。草案建议在注册过程中,无需公布申请人的邮政地址,而将公布申请人的电子邮件地址视为充分的数据公开,以实现对相关方数据的保护并避免其被欺诈性使用。
在无效或期满的范畴中,规定当商标所有人有恶意行为时,必须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是否发生损害和损害赔偿。
关于国际商标,草案明确规定了哪些条款适用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驳回理由。在将欧盟商标转换为西班牙商标时,其要求等同于为申请西班牙国内商标或商号而制定的要求。对于商业名称,则取消了对其图形表示的要求。
至于对《依法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的修订,它既适应了新的法规,也适应了日益动态和虚拟化的当前市场。同样,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对于外观设计、商标和商品名称将以协调的方式加以监管。
使用证明的做法便被纳入了外观设计体系,并引入了一项新的法条——如果不能依法宣告无效,那么任何提起侵权诉讼者都不能禁止在后标志的使用。
续展费用的支付证明被视为续展请求,这种可行性是成立的。
最后,关于《专利法》,西班牙政府已经发现需要使其更加清晰和连贯。就可专利性的排除范围,修订草案增加了一个对象,即将“通过基本上为生物学的方法获得的产品(植物或动物以及植物或动物的部分)”排除在可专利性之外。针对专利申请的要求,草案建议从几项法条中删除对生物序列的引用,使其与国际标准接轨。
程序中止将是可预见的,草案还规范了申请人处于无力偿债或破产程序下的具体情况。关于临时申请,初步建议将其适用于公立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因为它们可以轻松保护尚未开发或完善的发明。
草案允许在卫生紧急状态下,通过部长令优先并加速处理相关的测试方法、试剂盒、药物、设备或任何其他用于诊断、治疗或手术的医疗器械的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编译自www.oepm.es)
翻译:程昱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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