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非豪登高等法院宣布《1978年版权法》(以下称为《版权法》)相关条款因违反盲人或视障人士的权利而无效。南非视障人士组织Blind SA和公共利益法律中心SECTION27对此表示欢迎。具体而言,法官姆邦圭(Mbongwe)9月21日在未有异议的情况下对Blind SA诉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长(及其他)案作出裁决。
对盲人或视障人士以及学习障碍者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他们现在可以更容易地获取易于阅读的版权作品。对种族隔离时期的《版权法》提出的挑战维护了盲人或视障人士的宪法权利,即平等权、尊严权、基础教育和再教育权、言论自由权、语言权以及个人选择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法院下达如下裁决令:
-宣告式裁决令:宣告现有《版权法》无效和违宪,因为其限制/阻碍视障人士获取易于阅读的版权作品,而且不包含旨在促进《马拉喀什条约》所设想的版权作品获取的条款;
-将《版权法修正案》中拟议的第19D条纳入现有《版权法》,为残障者规定版权例外,允许其将已出版的作品转换成无障碍格式,例如盲文、大号字体和数字可访问信息系统(Daisy)。
现有《版权法》已导致视障人士面临书荒,但《版权法修正案》第19D条可纠正现状,该条为残障者制定版权例外,允许其未经版权持有人许可将已出版的书籍转化为易于阅读的格式。尽管第19D条没有受到争议并被广泛认为是实现残障者人权的必要条款,但由于议会漫长的立法程序,该条的实施被推迟,导致视力障碍者被禁止阅读无障碍格式的材料。因此,Blind SA要求法院立即“纳入”第19D条,以便盲人或视障人士可以立即获取无障碍格式的版权作品。
姆邦圭在下达裁决令时表示:
“我认为《版权法》确实侵犯了人们(尤其是残障者)的各种权利并对其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我认为该裁决令是公正和适当的,并且符合《宪法》。在我看来,原告所寻求的裁决令的各项意图和目的都是为了纠正错误并且提供临时补救措施,直至宪法法院确认《版权法》无效。在此期间,权利至少会受到保护。所有人都可以交换信息或获取信息,从而使南非法律(就版权而言)与国际法保持一致。”
但争议还没有结束。现在法院的命令必须得到宪法法院的确认,后者的任务是确认法律的合宪性。SECTION27将代表Blind SA向宪法法院申请确认此命令,以便视力障碍者可以访问以无障碍格式发布的材料。(编译自section27.org.za)
翻译:罗先群 校对:吴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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