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Thaler诉专利局长一案中裁定,根据《1990年专利法》,人工智能系统可被列为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该裁决推翻了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之前作出的只有人类可被列为澳大利亚专利的发明人的裁决。
专利局长决定对联邦法院的裁决提起上诉。
上诉将围绕法律问题以及现有专利法的解读问题展开。专利局长认为,法律并不允许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并认为该问题对公众具有重要意义。
上诉决定并不代表澳大利亚政府对人工智能是否应该或可能被视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的政策立场。政府正在努力通过2021年6月的人工智能行动计划确保所有澳大利亚人都能从新兴的人工智能技术中受益。(编译自www.ipaustralia.gov.au)
翻译:罗先群 校对:吴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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