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协会称数字版权法对创新和互联网不利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美协会称数字版权法对创新和互联网不利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3日

数年来,美国立法者一直在考虑《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的更新方案,以便更有效地应对当下的网络版权问题。

去年12月,参议员汤姆.提利斯(Thom Tillis)提出了《2021年数字版权法》(DCA)的讨论稿。DCA是DMCA的延续。

提利斯表示:“讨论稿是过去一年内举行的一系列听证会的结果,也是数月内创作者、用户组织和技术企业的反馈结果。”

下线和反复侵权者

与现有DMCA相比,DCA提案提出了各种更新和变化。网络服务仍要删除版权侵权链接或文件,但仅仅删除内容已不够。

当版权持有人通知服务提供商其作品全部或几乎全部未经许可被在线分享时,这些平台必须确保这些内容下线。

此外,DCA还澄清了应何时终止反复侵权者的网络连接。这在DMCA中没有详细的定义,导致网络服务提供商被多次起诉。

提案起初收到的反馈褒贬不一。许多版权持有人对提案表示满意,但数字权利组织却大加指责。他们称DCA将摧毁互联网,扼杀在线创作。

提利斯要求利益相关方就讨论稿提出正式意见。

由消费者技术联盟、美国图书馆协会、计算机工业协会(CCIA)和电子前言基金会(EFF)等成员组成的Re:Create联盟指出,提案不合宪、不切实际且有损互联网生态系统。

Re:Create指出:“不幸的是,拟议草案为数字版权创造的制度显然是违宪的,对互联网创作者、用户和服务提供商来说是行不通的。”

“草案对DMCA的调整并没有总体运作良好的制度起到完善的作用,现有制度使创意、表达和创新在互联网上蓬勃发展。草案完全损坏了DMCA的核心框架,取而代之的是扼杀网络创意、剥夺消费者的选择以及损害互联网生态系统。”

Re:Create指出,DCA草案存在太多的问题,因此其无法提供任何有建设性的意见反馈,只能指出一些严重的问题,建议将整个计划返还给起草委员会。

DMCA激发创造力

与许多版权持有人不同,Re:Create强调称,DMCA近年来运作良好。网络创意在YouTube、Twitch、Instagram和Patreon平台上蓬勃发展,独立的创作者可赚取数十亿美元。

Re:Create指出,这正是国会引入DMCA的意图。现有的DMCA推动了实用艺术的进步。然而,DCA却对当下的环境造成威胁。

Re:Create警告称:“DCA将对互联网生态系统产生寒蝉效应。如果在10年前通过DCA,新的创意产业就不会产生。它不仅会阻止新的创意经济繁荣发展,云服务等其他创新技术也不会存在。”

过度监控

Re:Create强调了其他问题。例如,删除/下线要求将适用于所有在线服务,包括电子邮件提供商和云服务。Re:Create指出,这可能导致过度的监控和过滤。

Re:Create提到了“鲍勃”的例子,鲍勃分享了他的孩子们伴随着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的歌曲跳舞的视频。如果鲍勃将此视频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他的父母,并通过短信发送给他的妻子,则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

Re:Create写道:“如果鲍勃的电子邮件提供商、互联网访问提供商、他的妻子的电子邮件提供商、互联网访问提供商、他的父母的互联网访问提供商和(或)电子邮件提供商事先收到了关于泰勒.斯威夫特歌曲的通知,DCA下线要求将适用,无需发送新的通知。”

联盟称,DCA有效地将任何类型的互联网服务的提供商转变为警察、法官和陪审团。而且,屡次侵权的人有失去访问电子邮件、云托管甚至互联网连接的风险,因此代价很大。

更多的批评

例如,公共政策研究机构“R Street Institute”强调,下线要求不仅会威胁言论自由,而且还会给规模较小的在线服务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不可避免地,新法规将要求自动化系统进行大规模过滤。单就成本而言,较小的网站和开发人员就难以监控侵权,而大型服务提供商则会增加过滤工作,这会损害消费者的隐私和言论自由。”

尽管DCA出于良好的意愿,但尚未得到广泛的支持。该草案成为正式法案之前,仍然有很多要讨论的内容。(编译自torrentfreak.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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