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雁塔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和公安高新分局赴西安交通大学,就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精神以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探讨交流,西安交通大学马治国教授等7名专家学者参与座谈交流。
会上,雁塔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第二检察部主任平静介绍了该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征询了西安交通大学专家意见。之后,三方就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如何充分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能展开了交流。
马治国教授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这一历史性机遇面前,多方协同联合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而在具体案件处理方面,刑事司法对侵权人的威慑力,对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效力都远远高于民事保护,尤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更加明显。是否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商业秘密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的分水岭,只有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和价值才能充分体现。
与会人员就有关问题展开了广泛而充分的讨论,形成了合作共识,一致认为高校与公检法机关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警示教育具有重要意义,高新分局与雁塔区检察院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西安交大知识产权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实务能力成果卓著,尤其在未来中国西部创新港建设中,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将成为最重要法治环境,各方可以在这一重要平台上进行合作,强化科研院校及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从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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