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除了国家专利局员工及专利代理人外,任何申请人/发明人皆可自由地为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发明人可以选择自行处理各项文件与申请程序,或是通过专利律师/专利代理人代为处理各项文件以及申请程序。
当发明人有一项新发明时,最常会有的疑问是「我是否应该申请专利来保护?」。专利从申请到获准所需要的时间并不短,而且费用也不低。也许有些发明人能从专利中赚不少钱,但大部分的发明人并没有从专利中获利。由于每个发明人的情况不同,这个问题很难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发明人必须要依照自己的情况来考虑。以下一些状况,发明人可以考虑申请专利:
1. 当发明人考虑自己制造生产产品,并希望能防止他人制造、贩卖、使用、或进口相同的产品。
2. 发明人希望能将制造、贩卖、使用、或进口发明的权利卖断给其它厂商,或授权给其它厂商并从中获利。
3. 发明人希望能藉由专利,寻求受雇于其它厂商的机会或取得合作契约。
4. 发明人希望藉由专利成为专业领域的权威,并在业界居主导的地位。
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发明人可以考虑不申请专利:
1. 有些产品的流行期间非常短,有可能在专利还没有申请到,产品在市场上就已经退流行了。例如有些玩具在市场上只流行短短一年,发明人在流行的期间已经获取最大的利润,之后即使竞争对手仿冒,产品早已失去商业价值了。类似这样的产品就不需要考虑申请专利来保护。
2. 在取得专利后,所有发明的细节都会被公开,如果发明人不希望这些信息被公开,而且不认为这些信息可以被竞争对手分析出来,就可以考虑不申请专利。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从来没有申请专利,也不曾被竞争对手分析出来。有趣的是,由于没有申请专利,可口可乐独有这个秘密超过一百年,远超过发明专利保护二十年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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