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以上高新园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0年和2013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至2016年高新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