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允许人们为部分大麻类制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019年5月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布了一份全新的《审查指南》,明确指出人们将可以为一部分大麻类产品以及相关服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根据这份指南,只要大麻类产品以及相关服务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人们就可以为其注册商标:不属于美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FDA)的管理范围;以及不符合《受管制药品法(CSA)》中大麻类管制药品的定义。申请人在为上述大麻类产品或相关服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还要多加留意下列几点:商标申请中所涉及的大麻类产品只能含有不超过0.3%的四氢大麻酚;如果种植大麻的申请人想为上述业务注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