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孙国臣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20)冀1082刑初6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以三检一部刑诉〔2020〕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国臣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1月13日向三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三河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冯旭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国臣及其辩护人杨赢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份,被告人孙国臣在其经营的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豪裕商贸公司内,将不明渠道购进的假冒茅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