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长我的团》引发版权诉讼
上海箫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箫明公司)开发运营的“飞幕”APP,具有“听音识剧”功能,却被享有《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佳韵社公司)以侵犯版权为由诉至法院。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据介绍,“听音识剧”功能是在用户播放相应影视剧、电影作品的声音时,可以识别并播放对应作品的片段。西安佳韵社公司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飞幕”手机客户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