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公布关于实施《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的提案
关于如何将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转化为国内版权法,目前为止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方面,已提出实施提案的法国、荷兰或克罗地亚建议在其现有版权法框架内实施第17条,尽可能保持第17条的措辞与结构。如此一来,实施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协调相互冲突的两个要求——过滤要求[第17(4)条]以及确保合法上传的内容不会被过滤的要求[第17(7)条]。然而,法国等提出的实施提案无一提供了一个令人信服的机制来确保创作者获得报酬,且用户的权利不会被侵犯。另一方面,德国提议通过一项单独的“版权服务提供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