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普通法院驳回一项声音商标
欧盟普通法院表示,罐头打开时发出的声音应被视为产品的“纯技术和功能元素”,因此没有资格注册为欧盟商标。2015年最终确定的欧盟法律改革为非传统商标(例如声音、气味和音乐)注册为欧盟商标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普通法院审理的此案是自商标法改革以来第一个由欧盟法院作出裁决的案件。不过,在与判决一起发布的声明中,法院确认声音商标与其他类型的商标没有区别,必须满足严格的标准才能获得欧盟商标保护。就声音而言,普通法院表示,它们“必须具有某种共鸣,能使目标消费者将其视为商标,而不是功能元素或没有任何固有特征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