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探索建立专用标志使用异常名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通知,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组织各地重点围绕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及注销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及注销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等工作任务,有序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海南省等12个地方率先开展为期两年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探索和实践了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权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下放至省级知识产权局的工作模式。2022年4月,12个试点省份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