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香槟品牌案为商标所有人提供借鉴
一家欧盟法院为品牌所有人提供了有用的指导,帮助他们如何反驳因其商标缺乏显著性而应被撤销的主张。该案由欧盟普通法院审理,涉及连锁超市Lidl和香槟品牌。法院在今年早些时候对此案作出的判决,对商标所有人在需要证明其商标在使用中“获得了显著性”时需要提供的证据的类型和质量做出了有用的澄清。法院的指导意见对拥有颜色商标的品牌所有人尤为重要,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标相比,颜色商标更有可能被认为不具有固有的显著性。为什么获得的显著性在欧盟商标法中很重要?根据欧盟和英国的商标法,品牌所有人不得注册缺乏显著性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