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011-11 我国专利维持年费制度的五个特点 一是专利维持年费起算时间点从申请日开始,但是缴费从授权日开始; 二是专利维持年费数额在前十五年中,每三年增加一个档次,最后五年为一个档次,且后四个档次相差的数额均为2000元人民币; 三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专利减缓一定数量的费用,且个人减缓幅度是单位减缓幅度的一半; 四是滞纳金制度,且滞纳金数额随拖欠时间的延长而增加; 五是因专利维持年费缴纳逾期或者不足,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专利权可以恢复。
252011-11 美日欧与我国专利维持年费制度的区别 就美日欧与我国专利维持年费制度上的相同点而言,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一是各专利局制定的专利维持年费数额都随着距离申请时间或者授权时间的延长,依据不同比例增加; 二是各大专利局都规定了专利维持年费对小企业的减免制度,我国知识产权局还规定了对个人的减免制度; 三是都规定了在规定时间不缴纳专利维持年费,并且没有超过一定期限(一般为6个月),缴纳专利维持年费时需要缴纳不同比例的滞纳金。 就不同点而言,下列几点值得关注: 一是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维持年费仅在授权后第3.5年、第7.5年和第11.5年三个时间......
242011-11 专利实施许可过程中产生风险的原因 众所周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潜在风险远远超过一般贸易合同风险,主要原因就在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标的具有一些特殊性。 第一,有形的物质产品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一般只能被某一个主体占有和使用,因此,该产品的所有人可以有效地管理这些有形的财产,避免他人的非法侵占。而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人们对这种资产的占有和使用并不是实际控制和占有,而是认识和利用某种无形的思想和技术,这就造成了同一项专利技术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域被多人同时使用,从而引......
212011-11 专利申请文件中允许使用的商品名称 专利审查指南要求对于化学方法中所用的原料物质,应当说明其成分、性能、制备方法或来源,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得到,以满足说明书充分公开的要求。因此,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撰写方面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只要以正确的方式使用商品名称是允许的。 通常,在专利申请文件审查实践中,可以允许的情形是所用商品名称具有如下......
202011-11 专利申请中的申请费用缴纳指南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人民币:元) 发......
202011-11 专利申请中存在的六个误区 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
192011-11 商标侵犯名人姓名权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相关立法保护过于狭窄 对于利用谐音、拼音等较为不直接的侵权行为,《商标法》、《民法通则》不能规制,而诉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一种市场秩序维护法,在民事权利保护领域显然有其缺陷和不足。而且它也没能规定一个一般性条款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也未赋予执法机关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力,显然无法对名人姓名权予以保底保护。 (二)商标审查忽略实质层面 据《......
192011-11 保护名人姓名权不受侵犯的应对措施 名人们经过各种努力换来的自身价值的提升轻易地被窃取,这不利于公民利益的保护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笔者通过立法和审查两个角度,尝试着提出应对措施: (一)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完善相关立法 郑成思教授的《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篇的专家建议稿》第三条:“在经营活动中,损害其他人利益或声誉的行为,不论是否导致混淆,均构成不正当竞争。知名人士的形象、名称或是知名的虚构形象或是该形象的名称”因此......
192011-11 企业在商标注册时要有前瞻性 在注册原则成为世界范围内商标权取得原则主潮流的情况下,商标注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商标权利的取得方式是“注册”而非“使用”。因此,一个商标如果未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则不享有专用权,处于权利未被确认的不稳定状态。 尽管如此,许多企业忽视商标的注册,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使用的商标就是自己的,往往先使用后注册商标,并为所使用的商标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当所使用的商标具有一......
192011-11 商标注册选择的商品(服务)名称要恰当 我国目前采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把商品分作34个大类,服务分为11个大类,注册时商品跨类是算作多个商标的。在注册过程中,恰当地确定注册的商品(服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要根据相关分类表,而且要具体分析,结合商品的生产及销售渠道、服务的方式及对象等实际情况,考虑自己的产品可能跨哪些大类,确保将应当注册的商品(服务)尽收囊中。 一些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对申请使用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