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表明,在多事之秋保持联系对于部门的蓬勃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知识产权法也是如此。最近几个月,一些国家或机构开展了合作,目的是提供一个更具凝聚力和效率的知识产权体系,从而使那些申请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人士受益。
丹麦和印度的知识产权局实施了新的合作计划。2020年9月26日,两国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旨在改善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权利并鼓励创新。为此,两国成立了一个联合委员会,以交流与最佳做法和知识产权意识有关的知识,并会特别关注可持续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等议题。两国将创建和举办旨在帮助中小企业、大学和其他组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计划和活动。谅解备忘录有望引入联合培训计划和现代化的知识产权项目。谅解备忘录的有效期为4年,但可以定期更新。
日本和马来西亚也巩固了合作关系,协作实施了完整的PPH计划。日本专利局(JPO)和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于2014年10月1日首次启动PPH试点计划。该计划取得了巨大成功,因此,上述两家机构同意在6年后(即2020年10月1日)永久实施PPH。
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和欧亚专利局(EAPC)于2020年10月2日在线举行了年度会议。最初两局之间的合作是根据《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的批准而开展的。在此次网络会议上,两局讨论了合作的进展情况,并同意延长试点项目。
随着知识产权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这些国家或机构已成为合作共赢的典范。此类合作将有助于知识产权申请量的增加。由于各大知识产权局继续致力于提供优质服务,申请人将会从更加高效和简化的服务中受益。(编译自www.ip-coster.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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